大陸狠打地下錢莊!違法所得10萬以上「情節嚴重」開鍘

▲▼人民幣。(圖/路透)

▲大陸嚴打「地下錢莊」,圖為人民幣。(圖/路透)

記者馬叔安/綜合報導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公示,實施倒買倒賣外匯或者變相買賣外匯等非法買賣外匯行為的「地下錢莊」,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或買賣外匯,經營數額在人民幣500萬元(約新台幣2200萬元)以上或是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以上者,將視為行為嚴重,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新華社》報導,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聯合發佈的《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倒買倒賣外匯,是指不法分子在國內外匯黑市進行低買高賣,從中賺取匯率差價,此類錢莊俗稱為「換匯黃牛」,變相買賣外匯,則是指在形式上進行的不是人民幣和外匯之間的直接買賣,而採取以外匯償還人民幣或以人民幣償還外匯、以外匯和人民幣互換實現貨幣價值轉換的行為。

▲▼人民幣,匯率。(圖/CFP)

▲人民幣。(圖/CFP)

據指出,跨國(境)兌付型地下錢莊,不法分子與境外人員、企業、機構相勾結,或利用開立在境外的銀行賬戶,協助他人進行跨境匯款、轉移資金活動,這類地下錢莊又被稱為跨國(境)兌付型地下錢莊,即資金在境內外實行單向循環,沒有發生物理流動,通常以對賬的形式來實現「兩地平衡」,現在多數地下錢莊的主要業務是資金跨國(境)兌付,導致巨額資本外流。

據指出,非法經營數額在人民幣2500萬元(約新台幣1.1億元)以上,以及違法所得數額在50萬元(約新台幣220萬元)以上者,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特別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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