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范冰冰可獲45萬元! 陸媒建言「趕快獎勵崔永元」

▲崔永元回應。(圖/翻攝自微博/范冰冰、崔永元)

▲兩人早在15年前就結下樑子。(圖/翻攝自微博/范冰冰、崔永元)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女星范冰冰捲入「陰陽合同」逃稅案,須補繳近9億元(人民幣,下同)的稅款,而舉報人崔永元依法可獲得2萬元至10萬元(約新台幣9萬至45萬元)的獎勵。陸媒《紅網》提醒,雖然案件已水落石出,但稅務機關不能就此「收官」,千萬別忘了獎勵崔永元。

報導指出,依據大陸稅務總局頒發的《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勵暫行辦法》,對單位和個人實名向稅務機關檢舉稅收違法行為並經查實的,稅務機關應當給予獎勵,第六條規定,根據收繳入庫稅額不同標准給檢舉人計發獎金。從范冰冰所需繳納的金額對照,崔永元可獲得2 萬元至10 萬元的獎勵。

雖然案件已水落石出,但稅務機關不能就此『 收官』。」報導指,范冰冰涉稅案數額大,公眾關注度高,其被依法查處是一堂難得的稅法普法課,千萬別忘了獎勵崔永元,這是維護稅法嚴肅性需要,也是這堂普法課中的應有之義。

報導揭露,崔永元5月底至6月初連發多篇微博,清楚附上范冰冰「陰陽合同」的相關合約影本,上面更有范冰冰的名字,狠狠報了兩人之間的私仇。據了解,兩人早在15年前就結下樑子,導演馮小剛2003年執導的電影《手機》中的男主角發生婚外情,被崔永元「對號入座」,今年電影拍續集,同樣由范冰冰擔任女主角,再次激怒了他。

據報導,稅務機關6月初接到「群眾舉報」後啟動調查。崔永元的微博爆料圖文並茂,且隨後稱配合稅務機關調查,屬於實名舉報。根據有關規定,作為案件舉報人的崔永元,應當受到稅務機關的獎勵。

▲崔永元。(圖/翻攝自微博)

▲崔永元。(圖/翻攝自微博)

▲崔永元在微博圖文並茂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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