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2.0上路1年半!失業勞工轉行當照服員 最高可補助10.8萬

2018年08月22日 06:12

▲▼老人照護,長照,長期照護,高齡化,年長者陪伴。(圖/記者季相儒攝)

▲勞動部擴大失業勞工投入照服員就業獎勵範圍,最高可補助10.8萬元。(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長照2.0新制上路滿1年半,勞動部今(21)日宣布,為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工作,照顧服務就業獎勵適用範圍,擴大納入社區式的臨時住宿、團體家屋、小規模多機能及提供喘息服務巷弄長照站等型態,即日起實施,經檢查符合資格者,最高可核發10.8萬元。

勞動部為紓緩照顧服務產業人力短缺情形,並促進失業勞工就業,從105年5月實施「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作業要點」,隨後又在106年6月推動「鼓勵失業勞工從事照顧服務工作作業要點」,鼓勵失業勞工投入居家服務及日間照顧服務工作。

勞動部表示,長期照顧服務法第9條訂定多種社區式長照服務型態,擴大將社區式的臨時住宿、團體家屋、小規模多機能及提供喘息服務巷弄長照站,納入就業獎勵適用的雇主範圍。未來財團法人、長照機構社團法人、個人設立、法人附設及團體附設的長照機構,即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經公立就服機構推薦失業勞工進入工作,就可申請獎勵補助。

▲▼勞動部。(圖/記者紀佳妘攝)

▲勞動部。(圖/記者紀佳妘攝)

「鼓勵失業勞工從事照顧服務工作作業要點」修正後,失業勞工連續達30日以上或非自願離職等情形之一,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受僱於住宿式照顧機構、居家服務提供單位或社區式照顧機構等單位,從事照顧服務工作連續達30日以上、每月薪資不低於勞動部公告的每月基本工資額度,可檢具應備文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發給每月5000元至7000元的照顧服務就業奬勵,最長核發18個月,最高核發10萬8000元。

此外,勞動部也說,配合衛生福利部今年起將照顧服務補助費用由按服務時數計算改為依服務項目及次數計算,以及雇主依長期照顧服務法可合併提供2類以上的照顧服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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