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鰹、鮪魚大不同 接軌國際別學半套

2017年11月28日 17:44

▲▼鮪魚,鮪魚罐頭。(圖/達志示意圖)

國人喜愛以鮪魚罐頭作成各式料理,日前食藥署宣稱使用正鰹做為鮪魚罐頭原料,品名可直接標示為「鮪魚罐頭」,這是與國際接軌,但此做法引發外界質疑食安問題。(圖/達志示意圖)

文/李武忠

鮪魚屬高度洄游魚類,含豐富的營養價值(如omega-3脂肪酸、維生素D、硒等),在美國每人每年消費鮪魚罐頭約2.7磅(1.2公斤),卻因可能含高量的汞,食用安全受到關注。美國環保協會(EDF)於1990~2010年調查指出,市售由長鰭鮪製成的鮪魚罐頭(albacore tuna),也是唯一可以標示「white meat tuna」,汞含量較使用正鰹為原料的鮪魚罐頭(skipjack tuna)(light tuna)高出近2.7倍(前者平均汞含量為0.35ppm,後者平均為0.128ppm),兩種罐頭汞含量不同,提醒消費者注意(可以從標示上作識別),且多數使用正鰹混黃鰭鮪所製成的鮪魚罐頭,成本較由長鰭鮪製成的鮪魚罐頭要來得低,也成為美國超市主要的銷售種類。

日昨食藥署宣稱經專家會議通過,未來除黑鮪魚(以生魚片為主)、大目鮪、南方鮪、長鰭鮪、長腰鮪、黃鰭鮪、大西洋鮪外,正鰹也可作為鮪魚罐頭的原料使用品名也可直接標示為「鮪魚罐頭」,並表示美國、歐盟等都允許鮪魚罐頭可使用「正鰹」當原料,不需要另外標示,這是為了與國際接軌。事實上,除了國外對不同內容物的食安疑慮有詳細研究並告知消費大眾外,食藥署作法恐引發外界諸多質疑與批評。

首先食藥署宣稱不是所有鰹魚,而是只有「正鰹」才可以做為鮪魚原料,問題是若加工業者係拿其他鰹魚混充正鰹來當原料,食藥署有何能力稽查?又有何罰責來遏止商人的混充行為?食藥署必須對外做出說明,畢竟台灣政府最為外界詬病的是缺乏有效的執行力才會讓食安、違建等問題層出不窮。

其次正鰹的英文名稱為「SKIP JACK」,國際上的鮪魚罐頭若使用「正鰹」作為原料,原料標示需註明「SKIPJACK TUNA」而非「TUNA」,標示有所不同。將來中文該如何標示 ?可以放上鮪魚圖片嗎?消費者要如何區別?對此食藥署並未同時對外說明,與國際接軌不能只接半套!

再者食藥署宣稱係經專家提議,唯鮪魚是「鯖科鮪屬」,正鰹則是「鯖科鰹屬」,兩者並不相同,何況兩者價格相差數倍至數十倍(前者平均每公斤約數百到數千元,後者每公斤低於百元),即便因考量鮪魚數量減少,正鰹資源量還未發生過度捕撈現象,為保護鮪魚資源,也不能便宜行事,這樣對消費者並不公平。建議食藥署應該公布會議記錄及專家學者發言,供外界檢驗,以平息外界圖利廠商的質疑。

▲▼正鰹。(圖/達志示意圖)

即使為保護日益減少的鮪魚資源而改用正鰹(如圖)做為原料,但兩者價格相差甚多,若要以正鰹為原料,應該清楚標示,提供消費者自行選擇,而不是魚目混珠。(圖/達志示意圖)

還有食藥署既然認同鮪魚與正鰹都屬於鯖科,屬於同一族的魚種,可視為「鮪族」,拿正鰹為加工原料可以視同鮪魚罐頭販售,那麼生鮮的正鰹同樣屬於鮪魚一族,為何不能以鮪魚價格來販售?對此食藥署有必要提出足以服人的解釋,以免引發更大的爭端。而市面上既然有以長鰭鮪、正鰹、大目鮪等不同魚種來做為鮪魚罐頭原料,何不趁此幫正鰹正名,在中文部分直接寫明內容物為正鰹(而不是目前的鮪鰹魚類),既符合實際也方便消費者選購。

公務員積極任事理應為民眾所樂見,但是食安仍然應列為優先選項,何況蔡總統一再強調要建立最會溝通的政府。食藥署同意拿正鰹充當鮪魚罐頭原料,卻沒有做好充分準備向消費者做清楚說明,儘管是要與國際接軌,卻很可能因標示、溝通不良造成消費者因有所疑慮而減少採購鮪魚罐頭,反而影響到鮪魚罐頭銷路,得不償失。而消費者也應該關心自己每日食用食品的來源與安全,畢竟維護食安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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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武忠,博士,經濟系教授。本報有刪修權。本文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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