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騙案的台籍嫌犯返抵國門,狼狽的蹲在地上接受刑警盤查。(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文/何祥裕
以前,台灣人老實純樸,在詐騙案中,都是被害人,而騙台灣人的,幾乎都是街坊鄰居,又以標會、金光黨及投資詐騙為大宗。
記得十多年前,台北縣坪林鄉,這個人口一萬都不到的小鄉鎮,老街上一件倒會詐欺案,竟能騙到五億元,讓當時在那跑新聞的我,都想去種茶了。
後來時空環境改變,詐騙手法也逐漸翻新,現在橫行世界各地的電話與郵件詐騙,劇本幾乎都抄襲台灣,或由台灣技術指導,從兒子被綁架到帳戶涉及犯罪都有。
這種手法初期台灣人受害甚深,但大家學聰明後,這類詐騙案漸漸在台減少,取而代之的以外國人為主,最讓人訝異的就是奈及利亞詐騙,初期他們抱著假美金來台灣騙,後來騙不了改以網路詐騙。
後來大陸人的祈福黨也滲透來台詐騙,而南寧詐騙更是已經存在許久,我們以為台灣的傳統詐騙絕跡了,其實沒有,而是轉戰世界各地,可能是血緣相近吧,大陸人屢屢中招。
可能大家會問詐騙在台灣會被輕判的,為何還要出國?因為台灣縱使輕判,但是很會抓,去落後國家,搞不好連交換機是啥鬼都不知道,電話詐欺會被認為是無照經營電信事業。
幾通電話、一個假司法官、一個車手,輕易得手被害人的棺材本,好不好賺,好賺啊,這就是台灣人前仆後繼投身「電話行銷業」的原因。
回到國內,詐欺刑度要不要修,見仁見智,有人說一罪一罰關到死,但我懷疑你能查到幾罪?以有再犯之虞羈押,能押多久?對照日前南部地震,業務過失致死能判多久,奪去的,是一百多條人命啊!
法該不該修,該,但不是調高刑度就算了,應當把被害人遭受的危害,納入科刑考量,否則醫生開錯刀害死一條人命,跟地震案害死一百多條人命,都是業務過失致死罪的刑度,那可讓人吐血了...
●作者何祥裕,資深媒體人,原文刊於「何祥裕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