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教師
這些年來解聘的不適任教師,大概只有兩種人,一種是狼師,另一種是有犯罪行為被判刑確定的老師,意思就是說不是狼師跟沒有犯罪行為的老師都適任嗎?
我看著身邊優秀的代理教師來來去去,在各校流浪。部分不適任的正式教師,行政做不好,帶班也不行,卻年年調薪,考績甲等,時間到了,退休爽領月退。這何嘗不是一種職場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