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生挨罰「獨自坐走廊上課」! 資深師批:這老師活在哪個年代

文/皮諾丘(教師)

近日有一張國一男生獨自坐在走廊上課的照片引發熱議,遭網友質疑該名老師違反有教無類的教育核心理念,認為這樣的處罰實在太誇張。


▲一名教師讓學生獨坐在走廊上課,引發網友批評。(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後來證實,是因該名學生近日表現不甚理想,家長請老師讓孩子在上課時間於走廊罰站,但老師審酌後讓孩子坐在走廊上課。校方表示老師確有缺失,將會懲處。針對這一起新聞,筆者有幾點意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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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規下的管教方式

根據教育部頒訂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老師的合法管教方式有:

1.口頭糾正。
2.調整座位。
3.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
4.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
5.通知監護權人,協請處理。
6.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
7.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
8.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如學生破壞環境清潔,罰其打掃環境)。
9.取消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活動。
10.經監護權人同意後,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參加輔導課程。
11.要求靜坐反省。
12.要求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兩小時。
13.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並以兩堂課為限。

就法規的解釋,老師針對學生調整座位是可行的,但範圍須侷限在教室內。要求學生將教室挪至教室以外的場域,除了不符規定之外,其實也剝奪了學生的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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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學生調皮搗蛋需要處罰,教師必須依照「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在合法的範圍內處罰,不可任意處置學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二、家長允許不代表可以

以前的年代,家長往往會跟老師說,孩子若不乖,你就盡量打,不用客氣,然後學生犯錯,老師真的就往死裡打。經歷過體罰年代的網友應該都有切身之痛,回去讓家長知道,免不了又要被打一頓。

在那個年代,老師做什麼都是對的,連打人都不會出事了,學生上課被叫出去走廊罰站根本是家常便事。但時代不同了,人手一機的時代,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今天這位老師,大概免不了事後被追究責任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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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允許你打人,老師就可以體罰學生嗎?孩子並不是家長的資產或物品,老師管教學生的方法也必須與時俱進。不打不成器,恨鐵不成鋼的時代已經過去了,老師管教學生的手段也必須跟著進化才行。

三、管教的最高境界

說了這麼多,筆者想分享一下管教學生的經驗。先說大方向好了,管教的最高境界就是能達到老師想要的目的,又不會破壞師生關係。簡單來說,就是老師處罰學生的方式要合法、好玩,同時又讓學生感到害怕。


▲達到處罰目的,又不破壞師生關係,是教師管教的最高境界。(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這樣說大家可能一頭霧水,我舉個例子來說明好了:

班上有一個學生坐第一排,上課很喜歡回頭,常被任課老師叨唸。事情傳到我耳裡,我不但沒生氣,反而很難過,我難過的是這一位學生上課好辛苦,一直轉頭看後面,長期下來可能會肩頸痠痛,還要被老師罵,所以我決定將他的桌椅方向轉180度,如此一來,他就可以一直「回頭」面對黑板的方向而不被老師罵了。

這樣的處罰就是我所謂的合法、好玩,同時又讓學生感到害怕的方式。從此那位學生上課再也不敢一直回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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