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然/期待更在地的美國台灣宗教自由報告

▲▼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升高,指揮中心宣佈今(22)日起24類場所如遶境、進香團等宗教活動,未接種第三劑者將不得進入或參與。士林慈諴宮,媽祖遶境,追加劑,宗教信仰,祭祀,傳統習俗,大拜拜,陣頭,廟會,24類場域。(圖/記者李毓康攝)

▲為落實台灣宗教自由,建議廣泛接觸台灣的宗教團體與人權團體,才能掌握更核心的改善根本。(圖/記者李毓康攝)

美國國務院於2022年6月3日公布〈2021年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其報告包括「台灣」;美國國會因於1998年通過《國際宗教自由法》(Intera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並依該法案成立「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該委員會每年都會公布「國際宗教自由報告」。

其於2021年公布〈2020年國際宗教自由報告〉,關於台灣主要提到:1.家事勞工與看護未受台灣《勞動基準法》保障,致不能依法每週休假一天,導致許多家事勞工無法休假去參加「宗教禮拜」;2.有某志工團體在下課時間教導具「宗教色彩」的課程,違反《教育基本法》。筆者曾撰文建議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能透過台灣的人權團體、宗教團體等民間團體,進行田野調查,方能更確實掌握核心且全面的問題,如此一來,針對「台灣部分」的報告才能更具權威性,進而能促進台灣之宗教事務主管機關能改進相關措施,落實宗教自由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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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於6月3日公布的〈2021年國際宗教自由報告〉相較於去年,已有明顯進步,內容多達6頁,主要包括四大部分:1.台灣各宗教人口的比例:2.台灣政府尊重宗教自由的現狀:3.社會面尊重宗教自由的現狀:4.美國政府的政策與執行。

這份對台灣宗教自由報告發布時,美國國務卿布林肯表示:「宗教人權是基本人權,此權利遭剝奪,往往造成社會緊張、分裂、不穩定與衝突。」他對於台灣政府在宗教自由的努力,肯定有明顯進步。

此次報告特別針對在台灣移工之宗教參與的障礙,提及目前台灣有23萬7千名外籍看護,台灣政府擴大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補助計畫」,讓移工可以於休假參與宗教活動。這方面可由2019年共使用2萬4千天,2020年共使用8萬4千天,直到2021年更高達9萬6千天,無怪乎美國布林肯國務卿肯定台灣政府在宗教自由方面的明顯進步。

雖然筆者也認同美國今年針對台灣宗教自由所提出的宗教自由報告,比2021年的報告要更深入;但基於其報告未來能「止於至善」起見,筆者認為美國仍有努力的空間。其實,美國在台協會(AIT)為了瞭解台灣宗教自由的現況,費了不少心血,接觸了台灣的立法委員、相關部會首長、台灣宗教無任所大使(玉山神學院布興、大立院長)、學者、不同宗教領導人(中國回教協會、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慈濟基金會),但對於曾在2020年10月間提出「宗教團體人權平行報告」的中國佛教會、台灣佛教總會、中華佛教比丘尼協進會,則未有任何接觸;甚至也與於2020年10月間提出「宗教團體人權平行報告」的「中華人權協會」沒有任何接觸,導致無法確實針對台灣宗教的核心問題進行針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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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宗教的核心問題不少,例如:大法官釋字第573號解釋既已釋憲《監督寺廟條例》部分條文違反「宗教團體人事自主、財務自由權」,致部分法律條文已失效,何以迄今仍未見改善及新法律的制訂?「寺廟補辦登記」、宗教團體利用宗教用地受到政府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的限制、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規定在台灣的落實情形等等,這些核心問題均未見探討。

筆者最後在此呼籲,美國政府能關切世界各國的宗教自由現狀,並敦促各國進行改善,值得肯定;但為了讓報告能更深入起見,建議美國在台協會應協助「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更廣泛地接觸台灣的宗教團體與人權團體,並協助了解在台灣一直有團體呼籲台灣立法院應完成《宗教基本法》的訴求。如能如此,深信未來於2023年發布的〈2022年台灣宗教自由報告〉一定令人耳目一新,且更具促進台灣宗教自由的實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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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創辦人、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