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男因非暴力信念「拒絕教召16次」 法院裁定無罪!首起重大判例

▲▼南韓軍隊、南韓軍人、南韓部隊。(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南韓出現首例因個人非暴力信念拒絕服役,卻獲判無罪的重大判例。(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張寧倢/編譯

南韓兵役制度爭議不斷,男性基於部份特殊原因得免服軍役的案例時有耳聞。然而,南韓國內最近就出現史上第一起因「非暴力信念」而拒絕從軍,卻獲法院宣判無罪的重大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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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聯社》報導,韓國最高法院25日表示,一名男子A某因非暴力信念而拒絕參加預備軍訓練一案,最終裁定A某無罪,維持二審判決結果,A某雖然不是出於「良心自由」等宗教因素,但基於倫理、道德、哲學理念而無法服役,符合《預備軍法》中規定的正當拒絕事由。

報導稱,這是南韓首例因「非宗教因素」而被法院認定無罪的重大判例。A某於2013年2月退伍後被編入預備役,但16次拒絕參加軍事訓練(類似於台灣教召)而遭到起訴。A某本人聲稱,父親的暴力傾向讓他從小就產生非暴力主義的信念,再加上看過美軍屠殺平民的影片後,心中更留下了強大衝擊與陰影。

▲A某表示,自己從小就受父親影響,產生非暴力主義信念。(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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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表示,剝奪他人生命是可怕的錯誤,殘害生命的惡行不應該被戰爭裹上「正當合理」的外衣,此外,自己早就服完兵役,拒絕預備軍訓練更讓他忍受了數年的調查與審判。最高法院強調,即使同樣以非宗教信仰為由拒絕入伍,也將判斷出此信念的「真實性」。

一審與二審認為,A某的主張與其說是和平主義,不如說是對權威性的軍隊文化的反感,另一名B某也聲稱為了擴展和平,無法加入製造暴力的軍隊,卻曾因為毆打維持集會秩序的執法員警而遭到刑事處罰,被認定言行不一,遭判處違反兵役法,將服1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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