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上交流道「車壓虛線沒打方向燈」罰3千 申訴無效但「線消失」

▲賴男開車準備進入國道1苗栗交流道時,因跨越虛線未打方向燈,遭人檢舉因而被罰3000元。(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賴男開車準備進入國道1苗栗交流道時,因跨越虛線未打方向燈,遭人檢舉因而被罰3000元。(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縣公館鄉1名賴姓男子,先前開車準備進入國道1號苗栗交流道南下匝道時,疑遭拍照檢舉跨越虛線未打方向燈,挨罰3000元;賴男不服,認為他直線行駛「主線道」不應有跨越虛線要打方向燈的問題,因而向高公局申訴,但高公局卻以「設計尚無不妥」為由回覆。但賴男年底再次回到現場卻發現「虛線已被塗銷」,氣得大罵「根本是設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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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男無奈表示,收到罰單時覺得很莫名其妙,自己當時行駛的是主線道,幾乎直行又沒有變換車道的需求,又何須打方向燈?認為是高公局畫設引線的錯誤;但令人生氣的是,就在和高公局申訴完之後,卻得到「工務段畫設方式並無不妥」回覆,當然自己也只好摸摸鼻子繳了罰款。

▲▼賴男因跨越虛線而遭罰款,但高公局日後又更改虛線畫設方式,時間的巧合讓賴男氣憤難平。(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賴氣憤的表示,就在自己繳完罰單3個多月後再上同地點的匝道時,卻發現工務段竟按照自己之前主張的方式,偷偷變更了虛線的位置;這不就是前腳說沒問題不承認錯誤,後腳又偷偷變更成為正確的畫設方式;這才是令人爆氣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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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後賴男再度上國道匝道口時,竟發現高公局新規劃的主線道,已偷偷移位。(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高公局苗栗工務段長朱建源則指出,高公局2020年10月頒佈新規範,只要靠近國道主線道這一側,都定位為主幹道,其餘為次線車道,穿越虛線應以次線車道為主,只要跨越虛線,就一定要打方向燈。此件更改虛線畫設和賴男被檢舉罰款是沒有關係的;只是剛好是時間上的巧合。

國道警察也表示,高速公路劃設穿越虛線之車道,不管是否由主線車道或前揭車道變換到另一車道,均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舉發,可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因此,不論穿越虛線是否變更、修改,車子跨越虛線都需要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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