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11日大選投票日,宜蘭一潘姓男子,無故將總統、立委的2張選票帶出投開票所,被警衛人員即時發現報警處理,潘男涉違反總統選罷法93條及公職人員選罷法108條規定,被送辦。
11日9時18分許,蘇澳鎮立圖書館(第154號投開票所)發生83歲潘姓民眾,領完票後,竟一時忘了要怎麼投票,乾脆不投了,就將選票帶出(2張:正副總統選票、區域立委選票),被投開票所警衛人員發現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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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男涉違反總統選罷法93條及公職人員選罷法108條,由蘇澳分局依法偵辦。警方經請示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後,因案係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准不予解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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