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警長沒抓到通緝女犯,竟還「了錢」1.1萬元…宜蘭蘇澳分局澳花所長胡傳明,飛象過河跨界到花蓮一民宅抓女通緝犯,女通緝犯人外出,胡看到屋主為照顧因病智能不足妻子,無法外出工作外,貧困的家不像家,自掏腰包前後共助貧1.1萬元,讓屋主感激萬分。
11月4日宜蘭蘇澳分局澳花派出所胡傳明率員,至花蓮縣秀林鄉水源村一民宅,查緝原住在澳花村,但住男友水源村家的一名女通緝犯,當時女通緝犯不在,是與男友人在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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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傳明沒抓到女通緝犯,但映入眼濂的是住家不像家,進入客廳即是板床及單薄的髒被子,且女主人因病智能不足,無法溝通,經與歐姓屋主閒聊後,才獲知歐姓屋主,因要照顧病妻無法工作沒收入,家裡另一男一女沒有固定收入(均居住在外)。
熱心的胡傳明,告知歐姓屋主說:「過幾天放假,我會再來」離開前,胡傳明先緊急資助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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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胡傳明依約來,送給歐姓屋主棉被兩床、米、油、豬肉(4斤)、米粉、麵條,及各類蔬菜共約7千元物資,歐姓屋主特別感恩胡傳明助貧,胡傳明臨走前再給予3千元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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