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29歲許男因不爽排隊買不到彰化不二家的蛋黃酥,連續在2018年9月14日及19日兩天,闖進不二家店內潑紅漆及在店門口放置2對寶蓮喪燈,讓店家老闆生氣,向許男提出恐嚇告訴,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許男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共兩罪,分別判拘50日,合併應執行80日,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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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許男前因詐欺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 月確定,才於2018年5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不知悔改又在當年9月12日到不二家購買蛋黃酥時,因該餅店老闆娘口氣不好,而心生不滿,14日手持3 瓶紅色油漆將漆潑灑在店內櫃臺、牆壁及地面等處,而以此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當時店家不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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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男事後想為潑漆行為前往店家致歉,店家在忙,遂向許男稱:「晚一點下班,有空再打電話給你」,結果並未撥打電話,致許男心生不滿,19日0 時3 3 分許,前往不二家餅店,將向禮儀社購買之4 支白色燈籠及鐵架擺放在店門口,以此加害生命、身體、致店家心生畏懼報警處理,許嫌所犯為刑法第305條恐嚇罪嫌,最重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彰化警方訊後將許男依恐嚇及毀損罪函送彰化地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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