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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校長案」監督機制失靈遭監院糾正 南投縣舉辦性平事件研習

▲南投縣政府舉辦校園平權實務工作研習。(圖/南投縣政府提供,下同)

▲南投縣政府舉辦校園平權實務工作研習。(圖/南投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竹山鎮大鞍國小前校長劉育成遭爆擔任教師期間曾對多位國小女童伸出狼爪,監察院對其提出彈劾,月前亦認「南投縣政府校園性平事件監督機制嚴重失靈」,對縣府提出糾正;縣府則於16日辦理「校園性別事件實務工作坊研習」,邀集全縣國中小校長參與,希望提升教育人員性別平等教育知能,建立友善校園。

該場研習會於名間國小辦理,除國中小校長,還包括南投律師公會、南投縣幼兒教育事業學會、南投縣補習教育事業協會、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學校(名間國小、大成國中)、南投縣性平輔導團等單位,共近200人參與,並由副縣長王瑞德、縣府教育處長王淑玲、律師呂秀梅、名間國小校長廖志家及所有出席人員,一同宣誓「捍衛性平權,性別事件out,性別事件不包庇、不隱匿、不容忍,尊重多元性別,推動友善校園大家一起來」,捍衛性別平權。

▲南投縣政府舉辦校園平權實務工作研習。(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縣府特別聘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性別事件諮詢委員黃麗娟擔任講師,以其豐富的法學素養及實務案例,說明校園性別事件對教師懲處的法定程序、懲處手段的選擇及適用法規;廖志家指出,《性平法》近年持續進行重大修正,辦理研習目的是希望各校校長在相關事件增長之際,處理面對各種狀況能與時俱進、得心應手。

▲南投縣政府舉辦校園平權實務工作研習。(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王瑞德表示,教育部111年起將每年4月20日定為「性別平等教育日」、112年8月修正《性別平等教育》、今年3月修正公布《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原《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以建立校園性別事件處理制度;縣府將持續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辦實務研習加強教育宣導,讓相關人員面對法規定義的校園性平事件時,加強辨識、防治知能,及一法定程序和手段妥善處理的專業能力,進而打造性別友善的校園環境,讓學生安全地學習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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