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滴血揭19年性侵少女舊案 惡男DNA比對確認判刑13年定讞

▲▼ 性侵、迷姦、強暴、強姦犯(圖/記者黃克翔攝)

▲邱姓男子性侵少女並強盜7000元,躲了19年因1滴血被比對出DNA落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新竹邱姓男子在1999年間性侵16歲少女並強盜7000元,當時檢警取得邱男檢體,但比對沒有結果而成懸案,直到2016年間,檢警偵辦1間檳榔攤遭剪破鐵皮潛入竊盜案時,找到邱男被鐵皮刮傷留下的1滴血和指紋,終於將逃了19年的邱男逮捕起訴,高院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邱男13年徒刑,經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判決指出,邱男所涉性侵案件發生於1999年6月間,當時16歲少女小詩(化名)下課回家時,聽見大樓電梯有小孩受困,急忙外出求助,當時26歲的邱瑞文見狀,假意表示願意幫忙,但需要工具,心急如焚的小詩急忙回家找工具,邱男竟尾隨進入,到廚房拿出菜刀,抵住小詩的脖子,試圖性侵。

▲▼ 性侵,強姦,少女。(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少女遭性侵後保存檢體給警方,但遲未比對出結果而成為懸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小詩雖哭喊可以給錢、不要性侵,但邱男仍逼小詩口交得逞,小詩將邱男的體液吐在衛生紙中。邱男完事後仍不罷手,逼小詩交出7千元後才離去。小詩隨即報警,並將檢體交給警方比對,但沒有結果。

邱男逃亡多年,一直到2016年間,新竹縣竹北市某間檳榔攤被人以工具剪開鐵皮後,偷走2萬餘元的財物,警方在被剪開的鐵皮外側,採集到指紋與血跡,經比對後與邱瑞文指紋卡相符,邱男否認犯案,但警方根據DNA比對確認他犯下包括1999年性侵少案,由檢察官依法起訴;另邱男行竊檳榔攤部分,先前已經判刑9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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