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內弄得一團亂!借住房客成惡霸 痛毆屋主拿「通樂」潑臉

▲▼訴訟,法官,濫訴,法庭。(圖/達志/示意圖)

▲高雄一名男子向友人借住,不但把屋況弄得一團糟,還像摔角手上身一般痛揍屋主。圖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達志示意圖)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將房子借給賴姓友人住,屋內卻被賴男搞得亂七八糟,向賴男質問卻遭攻擊。賴男手口並用又打又咬,還拿鹽酸及「通樂」向陳男潑灑。警方到場時,賴男頑強抵抗,不但反鎖房門,更以家具阻擋被害人向警察求援。高雄地院一審依傷害罪判刑10月。強制罪部分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2018年將高雄苓雅區一戶在25樓的房子借給賴男住,可惜好心沒好報,賴男不但沒有好好維護,反將屋況弄得髒亂不堪。陳男顧及雙方情誼,希望可以好好談談,於是在2018年12月30日晚間11時許邀賴男到21樓的另一間房子見面。原想好言相勸,不料賴男一到場便直接反鎖房門,彷彿兩位選手進入格鬥八角籠內,而後雙方一言不合當場開打,過程中賴男有如摔角手上身,先推陳男撞向電視櫃,接著從後環抱並張嘴咬傷陳男左手臂及右耳,陳男倒地後,賴男又拿出「通樂」與鹽酸往陳男臉上招呼,過程中更發下狂語,要與對方同歸於盡,造成陳男多處擦挫傷,且皮膚有化學性灼傷。

警方在當日晚間11時30分接獲通報前往,賴男依舊不肯就範,除了房門上鎖外,還搬動家具堵住房門加強「防禦工事」,企圖阻隔陳男向警方求援,在一陣僵持後,直到11時55分警方取得鑰匙才順利進入,當場逮捕賴男,兩人的糾紛也因此曝光。

陳姓被害人隨後提告,審理過程中賴男一度釋出善意希望與被害人和解未果,最後賴男被依傷害罪判刑10月,另涉強制罪遭判3個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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