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隨14歲少女進巷內露鳥 大叔硬拗「認錯人」

▲台中52歲楊姓男子騎車跟蹤少女後,在巷內露鳥猥褻14歲少女,圖為露鳥示意圖。(圖/記者張一中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52歲楊姓男子1月10日在北屯區后庄路、四平路巷弄間騎車時,發現一名14歲國中少女,尾隨她進巷內後,故意在少女前掏出生殖器,嚇得少女馬上跑回家告知父母,警方獲報後循線逮捕楊男,但他堅決否認犯行,檢方根據少女證詞及監視器畫面,將楊男依公然猥褻罪起訴。

警方表示,楊男在2007、2009年有在少女面前露鳥被判妨礙風化的前科,分別判處2月、4月徒刑,均已易科罰金完畢。楊男1月10日在后庄路騎車時看到少女,尾隨她進入巷內,突然跑到少女面前掏出生殖器,嚇得少女急忙跑回家跟父母哭訴,事後才由父母陪同一起報案。

楊男表示,他邊騎車邊抽菸,騎入小巷內是怕被警察開單,不是要跟蹤少女,還拿出10日購買飲料的發票,證明只是出門購物,少女根本認錯人。

▲台中地檢署依公然猥褻罪嫌起訴楊男。(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25日認定,楊男購物完後可以經由其他路徑回家,騎到犯案地點非常不合理,認定他的辯詞和常情不符;因案發時少女為未成年,檢方根據兒少福利法規定,請求院方加重其刑1/2,全案依公然猥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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