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喚+拘提? 陳啟祥友人反爆料:陳已向特偵組自首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捲入6300萬元索賄案的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29日請辭獲准,特偵組已將林益世列為「特他」案的被告,將等檢舉人陳啟祥到案、案情全面鞏固後再傳喚林說明。外傳,陳啟祥透過友人向媒體爆料說,早於壹週刊出刊前,即已向特偵組說明始末,不明白特偵組發出傳票還有意要拘提他。

林益世被控收賄案,檢察總長黃世銘27日即指示特偵組分案調查,承辦檢察官立即展開傳喚、調卷等各項偵查作為。特偵組今天說,檢方剪報分案時,只有媒體報導等資料,尚無其他任何資料佐證,有必要先瞭解並確認媒體報導內容是否屬實,等調查相關事證明確後,再視案情傳訊被告到案。至於陳啟祥行蹤,檢方已透過管道策動他出面,如果傳喚未到,不排除逕行拘提。

特偵組發布新聞稿指出,偵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喚被告,在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3項有明文規定。全案目前只有媒體報導等資料,檢察官本就必須先確認,並於調查相關事證後,再根據案情發展,決定何時、如何傳訊被告林益世。

林益世的委任律師賴素如指出,林益世上午與特偵組聯繫後,特偵組以暫無必要,要求林益世暫緩說明;至於陳啟祥已被列為境管通報對象,檢方在28日下午已發證人傳票要他盡速到案說明,否則不排除拘提。

從週刊報導之後,即已神隱多天的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仍未現蹤,面對檢方可能拘提的動作,據網路媒體《新頭殼》報導,陳啟祥今天透過友人向媒體爆料表示,陳啟祥早於27日週刊出刊之前,就已向特偵組說明案情,這解釋了檢察總長黃世銘快速要求分案偵辦的原因。

報導指出,陳的友人說陳啟祥既是主動自首,特偵組28日下午發出傳票時,還提及約談的時間、地點由陳啟祥自己選,現在卻傳出檢方有拘提的準備,讓陳的律師覺得特偵組的動作有「惡意」。

壹週刊27日報導,林益世兩年前擔任立委及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期間,協助中鋼下游廠商地勇選礦公司取得爐渣鐵料採購合約,向地勇負責人陳啟祥收6300萬元;今年約滿前,林又索款8300萬元,陳啟祥未付款,公司遭中鋼及其子公司斷料,面臨倒閉危機。

林益世在28日晚間二度反擊,找來高雄的友人和律師召開記者會自清,強調自己絕對沒有索賄不成就施壓,記者會後,林益世向士林地檢署按鈴控告陳啟祥和壹週刊誹謗,之後還和特偵組聯繫,打算主動報到親自說明。今天上午,林益世請辭行政院秘書長一職,行政院長陳冲已同意並表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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