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 熱搜關鍵字 > 高雄高分院

高雄高分院

偷開老闆車出去玩酒駕自撞 員工「借用一下」獲判無罪

高雄男子阿華(化名)2022年10月間因為機車壞掉,竟在未經老闆同意之下,將老闆的轎車開走,沒想到與朋友飲酒聚會結束,竟在回程發生自撞事故,整件事情才曝了光,他也因此挨告竊盜罪。不過,高雄地院法官審理之後,認為阿華只是「借用」,不構成竊盜罪,於是裁定無罪;檢方不服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日前仍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惡男性侵女同事反控「我被欺負」 無罪逆轉改關3年8個月

阿強(化名)2021年12月某日趁著凌晨下班前,將女同事小花(化名)騙進廁所性侵,女方男友發現異狀提出質疑,他還反控是「姐姐在欺負我」。一審時許男獲判無罪,但高雄高分院二審逆轉,法官認為原判決不恰當,改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

醋夫控妻酒店上班偷吃恩客 法院認證「逢場作戲」吞敗訴

高雄劉姓男子懷疑在酒店上班的妻子外遇恩客張姓男子,兩人聊天時提到「我當時本來就真的想跟妳生一個」,因此認定兩人曾發生性行為,憤而提告求償70萬元;但劉妻、張男堅稱,兩人單純只是公關與客人關係。全案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並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劉妻、張男有不正當交往行為,況且劉男也曾同意,「妻子去上班就是逢場作戲」,最終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開門驚見「小王穿內褲躺妻床上」 夫氣到離婚求償60萬

高雄陳姓男子2022年11月間前往江姓妻子的租屋處,沒想到進入屋內,竟然撞見郭姓男子僅穿著內褲躺在床上,因而認為被戴綠帽,氣得對妻子、郭男提告求償總計60萬元。高雄高分院審理之後,認為江女和郭男已侵害到陳男的配偶權益,因此判兩人應賠償總計18萬元,全案確定。

騎士家門口酒駕被抓 警「盤查程序不合法」改判無罪

屏東縣鍾姓男子2022年11月間酒駕騎車返家,在家門口被李姓警員攔下,經檢驗發現酒測值超標,因而挨罰,但他不滿向法院提出上訴,直指警員取得證據不合法。高雄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李員發動盤查是出於「單純主觀上的懷疑」,與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規定要件不合,難認程序合法,加上缺乏其他必要證據,最終裁定撤銷原判決,改判鍾男無罪。

餐廳老闆偷吃人妻櫃姐啪啪10多次 羞到拒出庭「我太荒唐」

高雄陳姓人夫表示,某餐廳的陳姓老闆與他的妻子發生婚外情,雙方不僅會在車上親吻、調情,甚至發生過至少10次未戴保險套的性行為,讓他大受打擊,憤而決定提告求償60萬元,一審獲判賠償25萬元,他不滿提出上訴。而被指控為小王的陳姓老闆並未出庭,但提出書狀表明,對於自己的荒唐行為感到後悔自責,最終二審被判應再賠償人夫25萬元,全案確定。

領包裹姓名不符被拒 他罵超商店員「豬腦袋」挨罰5.5萬

陳姓男子2021年10月間前往屏東縣某超商取貨,因為包裹收件人姓名與證件不符,店員拒絕交貨,他竟當場辱罵三字經、五字經、「怎麼會那麼豬腦袋」等話,結果被一狀告上法院,一審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5萬元,他認為判太重,因此提起上訴。不過,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陳男犯後至今皆未坦然認錯,還反覆空言指責店員,店員已表明不願原諒,一審量刑也沒有不妥之處,最終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騎士撿到皮夾送交管理室 「打開沒錢」仍遭提告侵占6900元

高雄謝姓男子2021年1月3日騎車外出時,在路邊撿到陳姓男子遺失的皮夾,經過45分鐘之後才將皮夾交給住處管理室的保全人員,保全當場打開檢視,確認皮夾裡面沒有錢,沒想到事後他竟遭失主提告侵占6900元現金,雖然一審獲判無罪,但檢方不服並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為,監視器未拍到謝男侵占錢財,檢方也沒有其他積極證據可以證明,最終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勞斯萊斯送修遭扣7年變廢鐵 廠商「賠償金額」曝光

高雄車主小宇(化名)擁有一輛勞斯萊斯古董車,2012年間委託廠商阿峰(化名)修繕,沒想到卻因為修繕過程中發生爭執,車輛遭扣留長達7年,直到2019年4月才取回,但車輛已經嚴重毀損宛如「廢鐵」,憤而決定提告求償44萬餘元。高雄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考量到該車已經毫無市場交易價格可言,但仍有殘值,最終判阿峰應賠償34萬餘元較為適當,全案確定。

捉姦「帶走200元燈管」被當賊 他自揭身分逆轉無罪

顏姓男子2022年7月間接受吳姓人夫委託,並與馬姓同事前往吳妻住所外裝設針孔,協助蒐集外遇證據,沒想到裝到一半被大樓保全發現,嚇得趕忙將東西收一收就跑,卻忘了把價值200元的燈管裝回去,結果反挨告竊盜。顏男到案後自揭自己其實是徵信社人員,高雄高分院法官經調查確認,他並非有意竊取燈管,加上沒有其他犯罪證據,最終裁定撤銷一審8個月有期徒刑的判決,改判無罪,全案確定。

老董4658萬存款全進她戶頭 看護1關鍵逆轉無罪

高雄朱姓女子自2006年起擔任游姓富翁的看護,後來兩人逐漸發展為同居關係,游男2017年間因病住院,她找來律師見證,將男方的財產4658萬餘元轉入自己的戶頭,事後遭家屬一狀告上法院。雖然一、二審法官皆依偽造文書等罪判處朱女有期徒刑2年,但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罪證不足,逆轉改判無罪。

偷吃人妻被抓包「簽完和解書反悔」 小王慘賠140萬

陳姓男子2021年6月間與劉姓人妻前往摩鐵開房間,結果被女方丈夫、徵信社人員當場抓包,於是簽下和解書同意賠償160萬元;然而,陳男事後反悔,自認為當時受到圍堵、恐嚇,因此不願意履行和解書的條件。高雄高分院法官當庭檢視雙方談判時的錄影畫面,發現徵信社人員並無圍堵等不當行為,協商現場氣氛平和,最終不採信陳男的說詞,判他應賠償140萬元。

19年前性侵房東小學女兒 他「喊無罪」下場曝光

高雄曾姓男子被指控19年前性侵當時就讀小學6年級的女童A,還威脅如果把此事說出去,家人就會死得很慘;A女一直到結婚後才在2020年2月說出口,並由丈夫陪同前往警局報案。雖然曾男矢口否認性侵,但一審仍被橋頭地院法官判處8年6個月有期徒刑,他不滿提出上訴並主張自己無罪,結果並未獲得高雄高分院法官採信,最終被裁定駁回,維持一審量刑。

不爽女友改運遭斂財性侵 他報仇洗劫乩童要關7年

陳姓男子聽聞女友2016年間前往高雄某神壇找林姓乩童改運,竟遭對方騙財騙色,一氣之下帶上1桶汽油前往林男家理論,並持刀威脅對方交出錢財,還揚言「你不要報案,不然我要殺死你,六龜我很熟」,最後成功奪走現金3萬元。陳男一審被橋頭地院法官依強盜罪判處7年3個月,他不滿提出上訴,但高雄高分院認為一審量刑並無不妥,最終維持刑度不變,全案仍可上訴。

人夫控妻外遇 女兒作證「叔叔夾菜餵進媽嘴裡」仍慘敗

陳姓男子質疑妻子外遇蔡姓男子,兩人不僅一同前往高雄市旗津遊玩、戴情侶帽,還會在用餐時夾菜餵食,因此決定提告求償60萬元。雖然陳家女兒證稱看見蔡男夾菜餵到媽媽嘴裡,但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不能僅憑女兒一面之詞判定,加上沒有其他具體明確的證據,最終裁定陳男敗訴,全案確定。

偷吃人夫1年半 她分手後被踢出愛巢!每月還要付1.1萬

林姓女子與已婚的朱姓男子交往,對方在高雄市買了一間房子供她無償居住,然而,交往大約1年半之後,這段關係被正宮抓包,朱男決定分手,加上房子另有他用,因此希望她搬家,雙方為此鬧上法院。一審法官判林女應搬離住處,並按月給付1萬1542元的費用給朱男,她不滿提出上訴,日前仍被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裁定駁回。

女騎士沒戴安全帽拒檢 「10分鐘飆10條街撞警車」1原因免囚

方姓女子2021年11月24日中午12時許騎車行經屏東縣東港鎮內關帝東港堤防路段,因為沒戴安全帽被警察攔下,她竟拒絕停車受檢,10分鐘內狂飆10條街,最後撞上警用機車被逮。方女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她不滿提出上訴,強調自己並非故意衝撞警車,是因為閃避不及才會撞上;二審合議庭經檢視密錄器影像之後,認為她確實沒有犯意,於是改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夫嫖妓嫩妹、妻緊牽小王 撕破臉互告「兩邊都要賠」

高雄陳姓夫妻長期分居,丈夫指控妻子與多名男子出雙入對,還和其中一名小王長期同居,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妻子則控訴丈夫跟蹤,甚至透過朋友介紹與年輕女子性交易,同樣提告求償60萬元。一審夫妻倆各被判處應賠償對方30萬元、15萬元,兩人不滿提出上訴,日前仍被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裁定駁回。

目睹男友性侵女兒 狠母竟勸「給他做反正都要進去關」

工人阿偉(化名)與女友小美(化名)同居,卻在2018年間對小美的女兒、當時僅就讀國中的A女性侵;而小美見狀不僅沒有阻止,反而主動提供保險套,勸女兒不要反抗,「給他做沒關係,反正他都要進去關了」。事情曝光之後,阿偉和小美一審分別被判處8年6個月、8年4個月,兩人不滿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阿偉性侵未遂,改判處6年8個月,小美則被判處5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2歲女童遭虐「身留14道齒痕」呆滯不哭鬧 狠父上訴下場更慘

高雄張姓男子2019年間因為自己情緒不佳,竟拿不求人毆打當時年僅2歲的女兒,還張嘴狠咬,在孩子身上留下14道咬痕;女童被打到眼神呆滯、沒有任何情緒起伏,直到接受安置1個月後才露出笑容。高等法院認為張男的行為觸犯妨害發育罪,最終裁定駁回他的上訴,維持二審量刑有期徒刑8個月。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