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詹姓女子2018年間花37萬買車,卻在不到一個月內,酒駕行經一處「號誌故障」的交岔路口時,與對向直行、貿然左轉的許姓女駕駛對撞,造成車輛受損;詹女認為,自己除須花費40萬修繕,得以10萬賤賣,而養護工程處因管理缺失,亦負過失責任,故針對車子修理費、精神撫慰金等提國賠77萬。一審彰化地院判詹女獲賠11萬5167元,案經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則認定車禍與號誌管理缺失無因果關係,改判養護工程處免賠,全案定讞。
2021-08-14 12:17(16)日大年初一,交通部賀陳旦部長率同公路總局陳彥伯局長於上午十點半至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交通管理及控制中心,除關切連續假期疏運狀況外,並發放新春賀禮慰勉值勤人員工作辛勞。
2018-02-17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