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盧姓男子在臉書上先後搭訕2名國中女生,並誘導對方傳送全裸自拍和自慰影片供他「私人使用」。一天其中一名女學生從同班的4名男同學口中得知,自己的私密處照片、影片竟然在臉書上流傳,還被同學看到。盧男矢口否認外流影像,檢方則僅依引誘少年製造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嫌起訴盧男。
2021-07-19 07:55曾在大學任教的陳姓男子,去年以臉書假帳號「林婷」自稱國中女生,先後誘騙3名國小男女傳多張裸照給他,之後經由家長揭發。陳男本周三(21日)由台南地方法院判決,依以詐術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的電子訊號罪,重判7年8月徒刑,可上訴。
2020-10-25 08:24一名蔡姓男大生透過社群軟體Instgram(IG),引誘國中少女媗媗「脫光光」錄影、拍照給他看,少女母親發現後憤而提告,雖然蔡男事後認錯,但台北地院依他犯「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1年8月徒刑,緩刑4年,並不得散布或公開少女的影照。可上訴。
2020-03-09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