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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刑法

上兵防彈背心藏子彈 X光機抓包!長官作證「實戰射擊」意外

澎湖防衛指揮部許姓上兵,去年從台北搭機返回部隊時,被發現托運行李中的防彈背心,夾藏了1顆子彈,經比對是國軍T91步槍的5.56mm鋼心彈,許男被依竊取軍用彈藥等重罪移送,許男解釋是實彈化射擊訓練時,不慎彈進戰鬥裝備中,部隊長官也作證的確可能是不小心的,台北地檢署25日以查無犯意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海軍男女校官共處一室怕曝光 女扮男裝「冒用官銜」溜出營區完了

海軍陳姓男中校去年在營外喝醉,由董姓女少校陪同返回司令部後,2人久久沒再現身,哨所覺得奇怪而通報上級,陳男接到電話詢問陪同者身分,擔心與董女獨處一室曝光,決定讓把自己的軍便服給董女穿上,掩護董女搭車離開營區,事後仍被查出身分,台北地檢署依《三軍刑法》冒用軍人服飾罪,處分2人緩起訴。

立院三讀酒駕罰責加重50%  初犯致人死傷即可沒入車輛

立法院臨時會2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刑法》及《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酒駕即便未肇事的刑責,從現行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3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初犯即可依行政罰法沒入車輛。

中尉排長「裝病」爽放16天假!P圖偽造胃腫瘤診斷書下場出爐

陸軍志願役中尉排長李泳潮為了放黑假,竟接續3次網路下載醫院的胃腫瘤診斷證明書及掛號紀錄,變造成自己的,成功跟長官請了16天病假。長官到醫院要探視卻找不到人,事件才曝光。台中地院審結,依《陸海空軍刑法》意圖免除職役詐偽罪,判處1年2月。全案可上訴。

空軍值日官溜班12小時「揪團」打麻將 過4個月才被抓包

隸屬空軍保修指揮部配料件總庫屏東專業庫部隊被踢爆值日官溜班打麻將,凃姓士官長在沒有請假的狀況下,騎車離開空軍屏東基地,前往另一名官兵家中打麻將,一打就將近12小時。更誇張的是,這件事直到4個月後才被監察官發現,經過調查,最終凃男被依陸海空軍刑法擅離職守罪起訴。

陸軍排長「自賜絕症」:化療易感染 連長衝醫院探視找嘸人… 診斷書竟是P圖

李姓前陸軍中尉排長,去年用小畫家把網路上找來的「間葉層腫瘤」診斷書改成自己的診斷證明,LINE給連長聲稱罹癌,開了刀後還要化療,容易感染,要請假住院,連長擔心部屬健康,到醫院探病卻找不到人,才發現李男裝病,李男不但被軍方汰除,27日再被依《三軍刑法》意圖免除職役偽病等罪起訴。

役男花15萬找槍手代檢 「僵直性脊椎炎」少當8個月...遭判刑半年

黃男2016年入伍當兵1年,不想浪費時間在軍中的他,透過某集團,他支付15萬元,找來真的有僵直性脊椎炎的男子假冒去軍醫院體檢,取得醫師證明後向部隊成功申請停役,等於少當8個多月兵。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黃男所犯《陸海空軍刑法》最輕無期徒刑仍太重,維持一審判決判他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防堵假消息!立院初審通過 軍人在網路散布謠言最重罰45萬元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3日舉辦聯席會議,初審通過《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包括軍人捏造軍事謠言、假消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是在網路或廣播電視等傳播工具,則要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也就是4年又6個月徒刑,或45萬元罰金。

憲兵援交少女「外表成熟」不起訴 反告長官不該記他過

憲兵202指揮部一名宋姓義務役男子,因與1名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關係,被部隊發現後記大過處分,宋涉違反性自主罪嫌的刑案部分,後來被檢察官處分不起訴,宋回過頭控告憲兵隊長楊怡泰違反《陸海空軍刑法》中,「明知不應懲罰而懲罰者」罪嫌,但台北地檢署6日以部隊早撤銷處分等理由,處分不起訴楊。

「兵變的前女友」登門推銷淨水器 男撲倒她:再動就射裡面

職業軍人陳姓男子利用前女友登門推銷淨水器時,竟將她強押床上,嚇稱「再動就要射裡面」性侵得逞。檢察官雖以陳男從軍期間表現優異,與對方20萬達成和解,建請從輕量刑,但被害人卻表明,陳男事後不關心,沒道歉,希望重判。台中地院審結,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判3年2月,可上訴。

服役時「一直盧」15歲少女嘿咻 他觸法刑期加重1/2

桃園一名21歲的廖姓男子還在部隊服役時,認識了一名15歲國中女生,趁休假時,把對方帶回家發生性關係,返家時被少女父親撞見,事情曝光後,家長氣得提告。桃園地檢署認為他犯案時具軍人身分,因此可依《陸海空軍刑法》加重其刑2分之一。

行軍起爭執罰女下士「蹲下」 特戰指揮部男中士被訴

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特種作戰第四營營部連許姓中士,因和同單位謝姓女下士發生爭執,他當場命令她「蹲下」;謝女認為此舉於法無據拒絕履行。台中地檢署近日以違反《陸海空軍刑法》起訴許男。

裁定羈押!葉玫:很震驚、難以接受!

潛逃英國的前軍情局女軍官葉玫,19日被遣返回台,經過台中地檢署偵訊後,檢方以葉玫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向台中法院聲請羈押。地院法官即刻開庭審理,在深夜11點左右裁定聲請羈押獲准。律師轉述葉玫的反應是:「很震驚、難以接受。」

軍方修法定義凌虐 超嚴格「天堂路」是訓練無誤

行政院院會24日通過「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修正草案,明定「凌虐」是指非因教育、訓練、勤務、作戰或其他軍事必要,使軍人受凌辱、虐待之非人道待遇行為。凌虐在軍中的定義確認後,原先外界認為接近凌虐等級的「天堂路」,對兩棲蛙人來說,確定是合理的部隊訓練。

民進黨團擬修法 戰時違反陸海空軍刑法才適用軍事審判

針對洪仲丘枉死案,曾有綠委提出修法,盼改善軍中人權問題。民進黨團26日上午召開黨團大會,研議修法方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指出,將針對《軍事審判法》、《國家安全法》、《刑事訴訟法》修法;「平時」應一體適用普通審判權,「戰時」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及特別法時才適用軍事審判權。

提高刑度!軍人酒駕害命最重關10年

立法院7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刑法》修正案,提高軍人酒駕標準,規定只要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是酒精濃度超過0.05%,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若酒駕致人死亡,最重10年有期徒刑。

配合刑法 軍人酒駕撞死人最高10年有期徒刑

由於「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提高酒駕刑責,行政院會11日進一步通過國防部「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未來軍人酒駕致人於死刑責,也將由現行1年到7年提高為3年到10年有期徒刑。

酒精濃度標準入法 軍人酒駕致死最高判10年

行政院會11日通過「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將酒精濃度標準入法,並提高刑責,酒駕致人於死,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林毅夫80萬撫卹金未歸還 綠委薛凌籲政府追討 

曾是中華民國軍官的林毅夫於民國68年從金門泳渡叛逃中國大陸,日前對外透露自己的思鄉之情,希望能與家人返台祭祖。消息一出,民進黨立委薛凌25日表示,林毅夫叛逃至今仍有80萬元的國家撫卹金未歸還,並且有掩飾中國軍職身分之嫌,政府不應該縱容,除了全力追討之外,更應該公開譴責。

「叛逃軍官」林毅夫想返鄉祭祖 張銘清:人之常情

「叛逃軍官」林毅夫於民國65年從金門游到廈門,自此投奔中國大陸,而他今年6月即將卸任世界銀行資深副總裁一職,日前曾對外透露,一家人想回台灣看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副會長張銘清19日則說,這是人之常情,林毅夫夫婦的要求合理;另一方面,國防部則是強調,林毅夫一旦返台,將以現行犯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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