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于姓男子借款10萬元給郭姓女子,但因郭女無力償還,于男便提議以「陪睡」來抵債,2人前後在摩鐵發生3次關係,不料此事被于妻發現,她憤怒向2人提告。法院審理時,郭女被依通姦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服勞役40小時。
2020-01-05 11:07莊姓男子與妻子1999年結婚,婚後育有4名子女,夫妻在南投共同經營工廠。身為工廠負責人的莊妻曾因周轉不靈,向陸籍李姓女員工借款10萬多元,不料,莊男卻與李女發生婚外情,李女還為莊男產下1女。事件曝光後,莊妻刑事部分告李女妨害家庭,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李女出庭時辯稱,與莊男通姦是因莊妻欠她錢,默許丈夫以「陪睡來抵債」。法院審理時認為,「陪睡抵債」為無稽之談,判李女應賠償許女50萬元。
2019-12-03 17:43宜蘭一名郭姓系主任與林姓性工作者有染,時間長達5年。事情直到胡姓妻子去年9月收到不明簡訊才曝光,一怒之下控告兩人妨礙家庭。郭男坦承曾發生9次以上關係,之後又改口雙方有債務糾紛,才「陪睡抵債」,簡訊內也出現「妓女」、「新客兄」等字眼。法官採信他的說詞,判林女無罪。
2016-09-07 06:1360歲吳姓女子是高雄市一家旅行社老闆,在高市旅遊界有頭有臉,去年購買遊覽車但付不出500萬尾款,索性向台南市58歲黃姓車行老闆提議陪睡抵債,黃男竟也答應。更荒唐的是,吳女與黃男嘿咻還拍攝男方裸照,去年7月底用流出裸照勒索黃男2000萬,被黃男拒絕後報警處理。
2014-04-09 17:05新北市議員李婉鈺不滿遭《壹週刊》在2010年底報導指她「陪睡抵百萬」,提告求償1元,士林地院5日認定週刊已盡查證義務,判決李婉鈺敗訴。李女對判決深感遺憾表示,週刊出刊前一晚才向她求證,她回傳簡訊指自己與員工在外旅遊,回來再談,她一定會提起上訴。
2013-07-05 23:19李婉鈺控告《壹週刊》社長裴偉等5人加重誹謗,板橋地檢署3日首度披露李與林談判債務時的錄音,李主動說「一次一百萬元應該不算太貴」。板檢認為媒體已盡查證義務,並非憑空杜撰,全案再次不予起訴。
2012-09-04 07:42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因為被指控陪睡抵債,控告平面媒體跟建築師林承祺加重誹謗,沒想到檢察官首度在法庭裡頭,拿出了林承祺提供的李婉鈺錄音檔譯文,氣的李婉鈺當庭要求檢察官檢視錄音檔的真假,還要求林承祺接受測謊。
2012-03-06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