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大生將自己的裸照傳給追求者,未料追求者卻以她的裸照為要脅,更將裸照傳到群組聊天室裡的網友,女大生害怕裸照會流傳出去於是提告。不過,檢方認為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
2018-10-10 16:51一名男子與女友網戀期間,在未經女友同意之下側錄女友的胸部與下體裸照留作個人紀念,兩人因爭吵分手後,女方拒絕再與他對話,男子一氣之下,將裸照截圖以私訊方式傳到女生的臉書與粉專,女生害怕裸照被公開於是報警。新竹法官依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
2018-09-08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