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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證創辦人張平沼陳淑珠夫婦涉結構債案 無罪確定

前金鼎證董事長張平沼、陳淑珠夫婦,在2005年間出清結構債時,為了避免鉅額虧損,將虧損轉列名下其他公司,再由金鼎證全額承作附賣回交易;另外2人為鞏固經營權,也增加附賣回交易融資2.5億元給張平沼家族。一二審均將2人重判,但高院更審逆轉改判無罪。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5日駁回上訴確定。

張平沼夫婦遭控金鼎證結構債案掏空4.2億 更審逆轉無罪

前金鼎證董事長張平沼、陳淑珠夫婦,在2005年間出清結構債時,為了避免鉅額虧損,將結構債虧損轉列名下的其他公司,再由金鼎證全額承作附賣回交易;另外2人為鞏固經營權,也增加附賣回交易融資2.5億元給張平沼家族。一二審均將2人重判7年6月、8年6月。但高院更審28日逆轉改判2人無罪。可上訴。

金鼎證創辦人張平沼挪用2億5千萬 一審無罪二審改判6月

金鼎證券創辦人張平沼,為了鞏固金鼎證經營權,找姪子張國安、外甥女林瑞足以競遠、匯普公司等名義,以增加結構債RS交易的手法,挪用金鼎證2億5000萬元,3人均被提起公訴。一審均判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改認定3人均犯下背信未遂罪,將3人均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6萬2千元。可上訴。

金鼎結構債案判7年半 張平沼登報:萬難甘服將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18日依違反證交法背信罪,判金鼎證創辦人張平沼與妻子陳淑珠夫婦各7年6月、8年6月。張平沼同日在各大報刊登聲明表示:「本人行事向來秉持守法誠信,竟因奉行政府政策遭判有罪,萬難甘服!將上訴昭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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