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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752號

湯文章/馬英九洩密案更審無罪判決看審判獨立

馬英九洩密案中,高院更一審判決容有不少瑕疵,但或許出於不能再上訴,法官膽敢跳脫舊束縛,勇於表達自己的意見,這才是審判獨立的真諦,畢竟審判獨立不只是不受外界干涉,更重要的是裁判者能夠抗拒內心的誘惑!

吳景欽/馬英九洩密案無罪凸顯的司法問題

馬王政爭因馬英九洩密案更一審的無罪判決而畫下句點。就像其他案件般,因未落實集中審理原則,就陷入審理漫長的窠臼。更糟的是,這類受矚目且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的案件,若出現第一、二審判決的有罪、無罪極大差異,很難讓民眾相信司法的公正。

吳景欽/馬案發回更審的必然性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且斥其不足為表率,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合議庭不認同有罪判決,撤銷二審有罪判決,全案發回高院更審。如此的發回,除涉及第三審是屬法律審的本質外,更有因法律修正的因素存在。

李永然、黃隆豐/刑事被告人權vs.偵查權孰輕孰重

羈押是干預人身自由最嚴重的強制處分,限制其人身自由,隔離其與家庭、社會及職業生活的關係,對其心理、名譽、信用等人格權造成嚴重的影響。羈押為保全程序的最後手段,除非確有具備法定要件且有必要者,萬萬不可率然為之。

給說法/黃慧夫醫師 被司法禁錮的白色巨塔

從醫13年的台大醫院整形外科主治醫師黃慧夫,遭少年家屬控告業務過失致重傷罪,一審無罪,二審在無新事證、新鑑定下,直接翻判成有罪、判刑4個月。受限於《刑事訴訟法》規定,案件不得再上訴三審。對法院而言的輕微案件,卻毀了當事人的一生。

吳景欽/深陷洩密風暴,馬英九將全身而退?

繼今年3月,於立委柯建銘自訴馬前總統教唆洩密判決無罪之後,針對北檢另起訴的洩密案,台北地院再判決無罪。雖然兩案仍未判決確定,但是否代表馬前總統可全身而退,卻是必須探討的重要課題。

給說法/釋字752 刑事訴訟大突破

2017年7月28日,大法官以高效率作出第752號解釋,像較輕微的罪,若被告在二審第一次被判有罪後,卻沒辦法再上訴以行使救濟的權利,是有違憲法的,也就是當你被判有罪後,至少須給予一次上訴的機會,才符合訴訟權所保障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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