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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748

許翔甯/異性離婚比較難,違憲嗎?

感情出狀況究竟是誰要負責,往往很難有單一的原因,更遑論找到要負責的那個人。承審異性婚離婚案件的法官認為,要先確定這一條規定是否違憲,才能繼續審判,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卻被以要件不符為由駁回了。

才開口「同婚過了」台下婆媽一片皺眉⋯最後反應卻讓她落淚鞠躬!

推動性平教育並讓人理解同志,或許有更溫柔的方式!儘管釋字748同婚專法通過,卻仍有許多反同、不理解與不認同的民眾,一位長期推動性別教育的講師周雅淳,日前帶領繪本工作坊時,成員幾乎是40歲以上的媽媽,許多甚至當了阿嬤,當她才開口「748過了…」,台下一片皺眉並露出不贊同的表情;不過她一邊克服「皮皮剉」、一邊拋出問題對話,台下學員最後的反應讓她感動到紅了眼眶還鞠躬道謝!

【同婚通過】朱宥勳/當個驕傲的台灣人

欸,人生有幾次機會,能看到歷史往正確的方向轉動一格啊?同婚法案只要過了,形成既成事實,那對方拿這議題炒作的難度自然變高,這題就是速戰速決。

【同婚通過】台灣從不平等走向平等

今天大法官釋字第748號施行法在立法院進行最終表決,在觀看表決直播的過程中,我看到幾種似是而非的反對理由。如果你們也曾用相同的理由反對,希望你們能夠看看,為什麼我覺得這樣不對。

同婚修法攻防重點三:只有同志會假結婚?

該草案預設異性婚姻是正常的、有貢獻的,就算不是異性戀而結婚也沒關係、就算沒有感情基礎而結婚也沒關係、就算一時衝動輕率而結婚也沒關係,而同性關係是不正常的、貢獻程度較低的,需要別人幫你檢視你是不是「真正的」同性戀?

同婚修法攻防重點二:繼親收養行不行?

們/國家社會能做到的不是讓每個孩子都「一樣」,而是經由教育,讓每個人了解:就算他人特別「不一樣」,隨著「不一樣」而來的不該是霸凌、嘲笑或異樣眼光,而是每個人都能夠享受與眾不同的自由與應得的尊重。

同婚修法攻防重點一:矛盾的婚姻之名

對於維護傳統家庭價值的人來說,婚姻之名顯然非常重要,但在其論述同性關係不得以婚姻為名時,又主張對同志而言,重要的是實質保障、而非名稱。

主張同婚釋憲無效「要求撤銷」 護家盟提告被駁回

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主管機關應在2年內修法或立法,時限過後若未完成,同性伴侶可以直接結婚。不過,反同團體「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認為,司法院受理視線過程不合程序,提告要求撤銷釋字748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大法官釋憲是行使司法權,並非行政處分,因此裁定駁回護家盟的訴求。

何展旭/同婚釋憲後 大法官未解之謎

大法官解釋748號為禁止同性婚姻是否違憲的爭議畫下句點。然而解釋文內不夠完整明確的定義、理由,讓後續的立法修法依舊困難重重,更有著兩年期限的壓力。

高宏銘/神力女超人和同性婚姻

神力女超人的創作者威廉˙莫爾頓˙馬斯頓夫婦和一位女性一同生活,相當程度實踐了「多元成家」,也成為神力女超人形象的靈感。近日做成的釋字748也肯定了同性婚姻的合法性,認為每個人有自由、平等去追求所愛的人生伴侶的權利,不論這個人是男性或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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