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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嘉欣

用法律守護身不由己的失智病患—《失智症事件簿 法庭交鋒錄》

罹患失智症長者,經常苦於記憶障礙,無法完整陳述受冤枉、被設局陷害的困難,往往造成後續追訴犯罪、民事求償的窘迫困境;或失智症病人礙於病情發展,做下身不由己的犯罪行為,面臨刑責、法律追訴時,家屬該如何脫困求救?

鄭嘉欣/【被告沒人權】看守所內剝奪尊嚴的囚禁

沒了姓名只剩代號,對於羈押被告而言,看守所的囚禁生活中,除了空氣不流通的悶熱,以及紛雜難散逸的噁臭在難容迴旋的狹窄空間裡飄散,而滴水不露的全面監看,猶如活在楚門的世界裡,人性與尊嚴被徹底的剝奪。

鄭嘉欣/啥咪?關係人?

如果收到的傳票上寫的是法無明文的關係人,你可以選擇不到,並不會立即招來拘提、通緝的危難;或選擇由律師陪同前往,但如果司法警察、調查官、檢察事務官或檢察官以關係人非被告而無律師在場權,那你就全程保持緘默!

鄭嘉欣/證據開示不足的困境 從袴田巌再審遭駁談起

袴田巌,金氏世界紀錄上羈押在看守所最久的死刑犯。不合法的自白與捏造的證據,使他身陷囹圄46年,長期活在即將遭到死刑執行的恐慌中。如果,審理之初,辯護人就能得知搜索過程、取得扣押筆錄、聽取偵訊錄音帶,他的清白之路會不會不這麼曲折?

鄭嘉欣/偵查不公開,是誰的不公開?

偵查不公開,是為了維護被告的名譽,避免被告遭到媒體公審及污名化,避免因為未審先判的輿論效應影響審判者的心證,更重要的,是為未來被告復歸社會先築起防禦堡壘。只可惜,大部分的被告,尤其是矚目案件的被告,偵查不公開的防護傘總是出現漏水破洞。

鄭嘉欣/你說的是謊言,是嗎?

呈現於法庭的事實,必須建構在堅實的證據基礎上,刑事辯護尤應發展案件理論,再逐步展示客觀事證。成功的反詰問,是彈劾不誠實證人的利器,而且是可使用封閉式問題為誘導詰問的。

鄭嘉欣/當不誠實的證人來到律師面前

刑事辯護律師之難,經常得在熱情辯護與客觀事實的漩渦內迴旋,不時須在竭力辯護與訴訟現狀的夾縫間掙扎,更難的,則是要選擇蒙上眼、掩住耳,相信當事人,還是揭穿謊言另覓真相,卻仍堅持對當事人不離不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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