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戴姓女子在蝦皮購物網站販售考試參考書籍,去年4月間與藍姓買家起糾紛後心生不滿,竟將藍姓買家姓名、電話與地址等個資上傳至臉書買賣家社團網站,藍姓買家獲悉後截圖報警提告;桃園地檢署複訊時,戴女坦承犯行,檢方偵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戴女提起公訴。
2024-02-28 14:28麥姓女子因懷疑在大陸工作的老公劉姓男子外遇,竟偽造劉男簽名,填寫「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表」,以獲得劉男行蹤,劉男知情後怒提告。法官審理時認為,麥女申請該證明是因劉男曾家暴女兒,她為聲請限制劉男出境才使用該文件,未違反個資法,但偽造簽名仍構成有罪,判麥女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
2020-01-05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