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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還不當得利

董座地下情19年贈小三820萬 兒女提告追討!她亮「分手信」勝訴

楊姓三兄妹,指控劉姓小三藉父親罹患失智症,盜領銀行存款820萬;甚至在父親健康每況愈下以「2人緣份已盡」離去,更為了脫責擬訂和解書,說明提款與款項使用情形。劉女喊冤表示,「楊男平日出手闊綽,這是19年照顧付出應取得相當報酬。」士林地院從劉女提出的分手和解書得知她全受楊男委託提領,故無需還。

9歲童噴1萬元買網遊「貝殼幣」 父母提告!電競公司要吐錢

桃園一名9歲張姓男童,2019年間多次到家裡附近的超商購買網路遊戲內的虛擬「貝殼幣」,前後總計支出1萬元。張童的父母發現後相當傻眼,怒向超商及電競公司提告,要求兩方返還不當得利。法院審結判超商免賠,但電競公司需退還1萬元。全案確定。

春節領薪多6千…她開心以為發年終!公司改口稱「誤匯」 提告討回失敗

馮姓女子2019年1月領薪資時,發現自己除薪水32807元外還獲得了另筆6828元的款項,經與公司確認,會計表示是年終獎金,但過完年後公司改口,表示這筆款項是誤匯,要求馮女返還,她不肯,被公司提告。橋頭地院審理時認為,因馮女公司說法前後不一,針對誤匯無法舉出證據,審結判公司敗訴,馮女免還錢。

後悔花300多萬栽培女兒 媽媽「事隔11年」提告!無借貸證據敗訴

台中1名陳姓媽媽向法院提告,要求女兒償還過去支助她出國留學的250萬、回國後買給她的機車以及過去為她投保的儲蓄險保單,零零總總加起來總計約340萬。法官審理後認為,就算媽媽出錢是事實,但雙方沒有借貸關係的證據,判女兒勝訴,不須償還任何費用及機車。全案仍可上訴。

跟朋友「借卡」抽到63萬元車 她見對方領走告:得獎者是我!

台北市一名莊姓女子借游姓朋友的「HAPPY GO」集點卡消費,結果幸運抽中一輛62萬9000元的轎車,事後要領獎時發現被游女領走,怒告對方「返還不當得利」。高等法院認為,游女將車賣掉獲44萬元,扣掉稅金後,已平分一半18萬元分給莊女,因此駁回莊的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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