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王姓男子深夜騎機車時,路邊突然衝出1隻貓,王男急煞自摔,還沒來得及爬起來,就被後方何姓男大生騎車撞上,2根肋骨被撞斷,何姓男大生被控涉嫌過失傷害,但是車禍鑑定結果,肇事原因只有1個,「貓隻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王男和何男都猝不及防,無肇事責任,台北地檢署26日處分不起訴何姓男大生。
2021-07-26 12:07車禍一發生,如果有人員傷亡,第一時間是先叫救護車,之後一定是報警。聯絡警方到場除了維護現場交通秩序,重點是「車禍的官方紀錄」,作為日後索賠的證據之一,也為了日後能申請鑑定。此外,現場拍照及請保險公司前來處理後續理賠也很重要。
2019-02-11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