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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資金回台 財部射第2支箭 解釋3大資金回台免課稅

目前全球大查稅,許多台商希望可以回台,財政部今日射出第二支箭(第一支箭為各區國稅局設立專責單位,協助台商資金匯回的問題),明確說明三種資金,包含非屬海外所得的資金、屬於海外所得,但已課所得基本稅額的資金、以及屬海外所得,未課徵所得基本稅額但已逾核課期間的資金,就屬於免課稅的資金。

迎鮭魚返鄉 財政部射3箭 下周解釋海外所得證明鬆綁

引導海外資金回來,財政部心中有三箭,一,各區國稅局設置「單一窗口」,第二支箭,最快下周就會發布,就是解釋海外資金回,對於證明文件的鬆綁,並且給各區國稅局統一標準;第三支箭就是,設立「台商回台的專法」鼓勵台商回台投資5+2產業。

免等專法 海外資金回台判斷課稅五大步驟

海外資金要回來,相關部會正在研議海外資金回台專法,不過根據了解,專法雖然第一年優惠是10%、第二年12%,且限制投資5+2的產業,且要專戶管理,不見得每個有海外資金的台商,都想要透過專法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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