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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令

福音!財務困難欠稅申請分期繳納 罰鍰可以免計息

欠稅者注意!財政部發布解釋令,如果因為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申請分期繳納所得稅及罰鍰,其中罰鍰的部分可以不用加徵利息,財政部官員表示,未來修正稅捐稽徵法時,也會將相關原則明確入法,對於有財務困難的欠稅者來說,算是一項福音。

鬆綁!死亡後要繳交的所得稅 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

財政部今(22)日發布解釋令,被繼承人死亡年度及前年度的所得,以生存配偶,其死亡日後的所繳納的綜所稅、屬於被繼承人所得部分,依定公式計算的應納未納綜所稅,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

財政部體貼新規定!債權人討債拿不回本金 有條件可不視利息免課稅

財政部今(26)日公布解釋令,考量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案件,債權人已經無法取得債務人的聯繫,所獲得的金額無法償還本金時,可以不用視為利息,課徵所得稅。

給台商一條安心的路  資金回台優惠稅率有機會再加碼

財政部日前發佈解釋令,明定海外資金匯回台灣免課稅的態樣,但是實際成功的案件,仍維持在南區國稅局輔導的2個案件,財政部今(20)日向台商掛保證,諮詢的案件並不會報追稅,鼓勵台商跨出回來的第一步。

海外資金回台 財部射第2支箭 解釋3大資金回台免課稅

目前全球大查稅,許多台商希望可以回台,財政部今日射出第二支箭(第一支箭為各區國稅局設立專責單位,協助台商資金匯回的問題),明確說明三種資金,包含非屬海外所得的資金、屬於海外所得,但已課所得基本稅額的資金、以及屬海外所得,未課徵所得基本稅額但已逾核課期間的資金,就屬於免課稅的資金。

夫妻贈與放寬解釋 賣3千萬土地稅金竟差了900萬

財政部3月份最新公告的解釋令,針對夫妻贈與、出售適用新舊制與成本認定的問題作出放寬,根據房仲業者試算,若夫妻贈與3,000萬元的土地,若日後以原價出售,可省下400〜900萬元的稅金。

勞工例假遇國定假日 明年1月起得有補假

勞動部今(21)日發布解釋令,凡《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應放假日,遇勞工之例假或其他無須出勤之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

財政部長李述德任內最後解釋令 遭戲稱「楊志良條款」

財政部長李述德30日發布他任內的最後解釋令,指出醫院和診所聘僱的醫師原則要改採薪資課稅,不可以使用駐診拆帳或合夥的名義來節稅。巧合的是,此案跟曾砲轟他為「最爛官員」的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臨別公文有關,因此又可被稱為「楊志良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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