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媛李珍妮和「五分埔衣架大王」陳友亮未婚生女,陳男卻跟她分手去娶購物台主持人古瀞涵,李女於2019年在古女任職的電視台粉專等處po文洩憤,罵古女「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等語,經古女提告,刑案依加重誹謗罪判李女4月徒刑定讞,古女提起附帶民事求償60萬元,李女反控索賠300萬元,台北地院今(15日)判李女須賠償40萬元、古女免賠,可上訴。
2024-03-15 17:40名媛李珍妮與北市五分埔商人「衣架大王」陳友亮未婚生子,2人分手後,陳男另跟電視購物專家古瀞涵交往結婚,李女涉因此吃醋動怒,2019年在臉書與古女任職的電視台粉絲團PO文附照,罵古女「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等語,李女挨告出庭、一概否認,更批檢察官「為什麼要誣賴可憐的人」,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就是李女所為,今依加重誹謗罪判刑4月,可上訴。
2022-03-16 10:09名媛李珍妮懷疑男友、「衣架大王」陳友亮,被購物台主持人瀞涵搶走,去年在自己臉書和購物台粉絲頁上po文,點名瀞涵是「小三」、「渣女」,瀞涵提告後,台北地檢署認為,即使這些內容是真的,也屬於個人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公開指述有損瀞涵人格及社會評價,依加重誹謗等罪起訴李珍妮。
2020-10-23 09:25五分埔「衣架大王」陳友亮因與名媛李珍妮交往出名,卻遭女網友指控於2019年5月間,在車上對她亂摸胸、腿,又親她嘴唇、雙耳,害她嚇得冒雨逃出車外;陳男於庭上否認犯行,受訪時稱只有親她左臉,且女網友左耳上還有其他人的DNA,反控對方將口水抹到左耳「加工」誣告,北院6月24日依《強制猥褻罪》,判陳男1年徒刑。
2020-06-24 17:49與帝寶名媛李珍妮(現名李晨頤)生下1子的「衣架大王」陳友亮,涉在他的黃色賓士跑車上,對一名女網友襲胸、摸腿、強吻、舔耳,挨告強制猥褻。台北地院23日下午開庭,陳男庭後強調一切指控都不是事實,他沒有與女網友肢體接觸,僅親對方左臉,但左耳卻驗出女網友自己及其他男人的唾液DNA,陷入「腥」聞風波,令他深感委屈。
2020-04-23 17:15有「衣架大王」之稱的陳友亮,與1名女網友初次見面就是相約吃早餐,再開車陪人家買了菜送回家的路上,在車內對女網友襲胸、強吻還舔耳,女網友提告後,陳否認做出不禮貌動作,但是女網友事後去驗傷,在左耳內採集檢體比對與陳的DNA相符,台北地檢署30日依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陳。
2019-12-30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