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名叫「淑芬」的女子,2015年向新北地檢署提起妨害自由案件的刑事告訴,但檢察官在不起訴處分書中竟記載「...O淑芬確有曾多次(約140件)向他人提告的告訴紀錄」,認定淑芬為濫告之人。民間司改會17日位當事人喊冤,認為是檢察官未經查證並更正錯誤,建請監察委員調查相關疏失。
臺大盃熱舞大賽人氣隊伍由你決定!天天投票,抽藍芽喇叭等百項好禮!
還在為高房價發愁嗎?想知道更多專業分析和房巿風向,快進即賞屋看最新趨勢。
新聞雲會員專享!假日送超商購物金限時開搶
想提升技能卻沒時間?專業師資精心設計每門課程,讓你隨時隨地都可以學習!
點擊右上角的星星追蹤ETtoday,讓你一手掌握最即時的時事焦點,輕鬆成為話題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