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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法

新《監獄行刑法》滿2年 監所關注小組:收容人訴訟權益待保全

《監獄行刑法》、《羈押法》大修正後,15日是施行滿兩周年的日子。不過「監所關注小組」認為監所的生活處遇及訴訟權益保障,仍有待相關修法及更臻整全的配套措施。他們也推動「1126讓收容人投票」公民行動,呼籲保障監所收容人能在年底修憲案時行使投票權。

蘇友辰/從邱和順案看裁判憲法審查 司法審慎求其生而非求其死

遭關押近33年的邱和順,2011年遭判死確定,然而審判過程中,關鍵事證遺失、刑求的自白與事實不符等諸多缺失,讓案件疑點重重。面對死刑犯,司法應審慎以「求其生」的角度思考,而非單純以法律邏輯「求其死」,才不會斷絕蒙冤者的生路。

陳惠敏/監所制度大異動 超前部署社安網

讓犯錯且已付出代價者在服刑後重新回到社會生活,是設立監獄最大的目標。2019年可說是矯正機關大幅度改革的關鍵年,首先是在2019年6月19日公布施行的新版《少年事件處理法》、2020年1月15日公布施行的新版《監獄行刑法》及《羈押法》。

李永然/從宗教自由保障談《羈押法》修正

受羈押的刑事被告在《憲法》上基本人權的保障,與一般人民並無不同。去年底修正的《羈押法》也涉及羈押中刑事被告宗教自由的保障,不過條文中提到宗教活動、宗教師、宗教人士的用語,其具體內涵及涵攝範圍仍莫衷一是。

李永然/從陳情、申訴及起訴談《羈押法》修正

去年底立院三讀通過《羈押法》修正,將條文增加至117條條文,可謂是對羈押之刑事被告人權保障的一大進步。其中,增訂第11章「陳情、申訴及起訴」,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因而《憲法》第16條有關人民訴訟的權利及訴訟防禦權,在押被告也應享有。

【立院三讀】尤美女/拚起獄政改革重要的兩塊拼圖:《羈押法》及《監獄行刑法》

期待這兩部深具人權保障理念的法案,能夠促使刑事政策反省與調整:預防犯罪,不能只仰賴刑罰,而是要建構更完善的社會安全網絡。

蘇友辰/《羈押法》、《監獄行刑法》修正 獄政人權新里程碑

監所人權的保障,是評估一個國家人權是否進步的重要指標。繼《羈押法》三讀後,立法院在12月17日最後一次院會也完成《監獄行刑法》修法,兩者相因相成為用,擴大監所人權的保障,以達到受刑人最終復歸社會的目的。

【獄政人權】從監獄行刑法及羈押法修正省思我國之高監禁率問題(下)

我國之監禁率於2000年時為254人,至2018年升高至265人,為世界平均值之1.83倍及亞洲平均值之2.73倍,顯示我國為高監禁率國家。

【獄政人權】從監獄行刑法及羈押法修正省思我國之高監禁率問題(上)

前南非總統曼德拉曾說:「評判一個國家的好壞不應看它如何對待其最頂層的公民,而應視其如何對待最底層的公民。」。印證其言,監獄行刑法及羈押法在21世紀初的修正,堪稱是我國提升獄政人權、社會公平及文明程度的重要里程碑。

蔡清祥談監獄行刑法:保障人權方面,希望能做的更周全

《ETtoday》新聞團隊專訪法務部長蔡清祥,蔡清祥提到今年法務部推動的重要法案《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時,特別點出要朝著保障人權的方向修法。而立法院本會期修法通過附帶決議就明訂「為培養受刑人適應社會生活之能力,監獄應於資源可及範圍內,儘可能維持與一般社會生活同等之設施與環境。」就是體現蔡清祥提到的修法方向。

「社會觀感不佳」駁回假釋!立院質疑法務部操作假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6日開會討論《監獄行刑法》、《羈押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關於假釋審查部分,立委質疑法務部經常以「社會觀感不佳」駁回假釋,乃實質審查收容人的假釋,引起外界太多想像,要求保留相關條文,進入協商。

監獄行刑法修法 法務部:職訓納保、各監廣設圖書館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3日開會討論《監獄行刑法》、《羈押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法務部次長陳明堂答詢時指出,為強化對收容人的教化,以利復歸社會,未來將在各監所廣設圖書館,健全收容人身心發展;另外也將收容人職訓納入傷殘、死亡保險,更加保障收容人權益。

李永然/《監獄行刑法》大翻修 監所人權保障未臻完備

行政院會通過《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但受刑人處於特別權力關係之下,人權保障有待具體監督落實,盼立委審議時做好把關,又未來新法施行後,監獄及看守所也務必遵守新法規定,落實人權保障。

【監刑法修法】賴擁連/監所人權進步是國家民主化程度的試金石

英國前首相邱吉爾曾經說過「獄政的進步程度是一個國家民主化程度的試金石!」相較於歐洲國家監獄人權的前衛,我國現行版本尚無法達到。

監獄行刑法、羈押法修草出爐 法界建議再擴大救濟管道

行政院核定《監獄行刑法》、《羈押法》修正草案,強化收容人的人權保障。對此,法界大多表示認同。其中「監所設獨立之外部視察小組」更是加強監獄管理透明度,律師陳雨凡建議,視察小組的委員產生過程也要透明,才能發揮功用;另外她也建議擴大可申訴、起訴的救濟項目,保障會更全面。

監獄行刑法、羈押法修草出爐 法界籲開放工作權

行政院11日核定《監獄行刑法》、《羈押法》修正草案,強化收容人的人權保障。雖然草案中對於監所作業賸餘由現行37.5%提高至60%充收容人勞作金,並對受刑人提供超時勞作金、發給相關補償金等等規定,已經加強對受刑人的工作權保障。但法界仍認為,可以更加開放工作權規定,以利受刑人復歸社會。

政院核定監獄行刑、羈押雙法修正案 通信、救濟權躍進

行政院11日核定《監獄行刑法》、《羈押法》修正草案,強化收容人的人權保障。這次修法草案中,增訂多項新措施,包含「監所設獨立之外部視察小組」、「修正收容人書信檢閱規定」、「增訂申訴及起訴之規定」、「戒護外醫諮詢判斷」、「提高收容人勞作金比例」等規定,提升獄政人權。

鄭嘉欣/【被告沒人權】看守所內剝奪尊嚴的囚禁

沒了姓名只剩代號,對於羈押被告而言,看守所的囚禁生活中,除了空氣不流通的悶熱,以及紛雜難散逸的噁臭在難容迴旋的狹窄空間裡飄散,而滴水不露的全面監看,猶如活在楚門的世界裡,人性與尊嚴被徹底的剝奪。

【監獄行刑法修正】收容人醫療、尊嚴更受重視

法務部決定大幅修正《監獄行刑法》,亞洲大學教授陳孝平指出,肯認將收容人納入健保體系,但衍生出戒護就醫、老年收容人住院問題,需要更重視。司改委員、監獄管理員林文蔚也認為,引進科技監控輔助設備,除了效率、更尊重收容人權。

【監獄行刑法修正】學界期許保障受刑人工作權

為了重視受刑人的監獄人權,法務部決定大幅修正《監獄行刑法》、《羈押法》,並在20日舉行公聽會。與會專家、學者認為可藉此次修法,擴大保護範圍,以達到受刑人最終復歸社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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