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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衛生法

侯友宜影片揭思覺失調患者姓名、長相 王婉諭:別為選舉傷害病友

國民黨正副總統參選人侯友宜、趙少康昨召開「回顧台灣首次思覺失調患者挾持公車事件」記者會,在臉書公布的影片,曝光了患者的長相與姓名,被質疑觸犯《精神衛生法》,侯辦表示會虛心檢討。對此,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5日表示,精神疾病去污名化,是台灣社會走了非常多年的路,請不要為了選舉而再次傷害病友。

社會安全網補破網 精衛法修法採專家參審強制住院

「精神衛生法」重大修正。近年屢傳精障殺人,社會安全網出現破洞,司法院就「精神衛生法」有關司法審查部分進行修法,引進專家參審制,醫師進入法院擔任合議庭成員,對於罹患精神疾病的嚴重病人「強制鑑定」,並決定是否「強制住院」和「強制社區治療」。

精神衛生法三讀!強制住院須由法官裁定 落實病人知情同意權

立法院會29日三讀通過修正《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刪除現行條文中對於嚴重病人「得僅經其保護人同意」等規定,落實病人知情同意權。新法也明定,「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原則並採參審制,強制住院不得超過60天。

楊聰財/《精神衛生法》修法 別將犯罪問題醫療化

台灣近期《精神衛生法》的修正提議,主要來自於2016年小燈泡案件時,輿論質疑精神疾病病人強制住院要件過於嚴格,致使部分病人無法收治,亦有論者認為缺乏社區支持體系,社會安全網絡不足,衛生福利部因此有修法之動議。本人擔任精神專科醫師30多年,特別藉由此文,提出一些看法與建議。

精神衛生法初審 政院版強制住院採「法官保留原則」

行政院版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針對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原則,但強制社區治療仍由審查會審議。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表示,若案量太多、法院裁定太晚,都可能延誤,先由法院裁定強度較強患者,其餘則逐步提升。

精障犯殺人「檢察機關需協助就醫」 《精神衛生法》修法重點一次看

行政院會13日通過由衛福部擬具的《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衛福部指出,此次修法除檢討現行條文不足,盼與時俱進滾動修正外,也呼應《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及《兒童權利公約》(CRC)精神,以確保精神病人的人權及兼顧獲得妥善治療及社區服務,另強化各機關職責、跨網絡合作,以支持精神病人照護。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長諶立中說,此次是該法創立以來最大的修正。

超商店員勸戴口罩屢遭攻擊 鄭寶清籲《精神衛生法》快修法

桃園龜山發生超商店員規勸顧客戴口罩,卻慘遭顧客持刀殺害的案件,震驚全國!前立委鄭寶清22日表示,從屏東挖眼案到桃園刺死案,精神疾病患者犯案的憾事接連發生,造成人心惶惶,呼籲衛福部及立法院儘速針對《精神衛生法》提案修法,同時增加警政單位的人力及預算,雙管齊下完善社會安全網,避免下一件憾事發生。

吳景欽/判決確定前的監護處分難題

目前《刑法》的監護處分,原則上是在判決確定後執行,但由於此類案件審判期漫長,則在判決確定前,是否應先行為監護,就成為未來必須修法強化的重點。不能僅思考刑事的監護處分,唯有通盤性的法制整備,才能在社會安全與人權保障間取得平衡。

吳景欽/刑事監護處分的修法難題

現行的刑事監護處分,除了決定過程欠缺正當程序外,是否該有5年的上限,也是爭議的焦點。刑事監護處分僅是社會安全網的最後端,故在思考此修法時,對於最前端的預防法制,即由衛福部所主管的《精神衛生法》之檢討,恐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楊雲驊/建「暫時安置」制度收容精障被告 防公共危害

2020年4月,嘉義殺警案一審經嘉義地院以無責任能力為由判決無罪,將被告無保釋放,法院對於釋放被告以後的社區防衛,毫無任何作為,社會譁然,輿論抨擊。

黃致豪/精神障礙「污名化」太深 合理政策被民意堵著

在社區精神醫療制度與相關法令制度面,確實有其問題。最主要的問題在於:精神障礙的治療,從「發病,治療,緩解,控制,功能復歸」的歷程而言,原則上是長期抗戰,需要家庭支持體系以及醫療資源的緊密合作;而這兩者的合作則是需要以社會氛圍的理解與政府的政策支持為基調。

《精神衛生法》為何不修法? 王婉諭嘆:民代覺得會換成選票嗎

「屏東挖眼案」引發民眾對於《精神衛生法》是否需要修法,補足社會安全網漏洞的議題,時代力量立委「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在新聞節目《新聞挖挖哇》上指出,這周在立法院也排了監護處分、精神衛生法的議題,但是對於很多民代而言,修《精神衛生法》是否會換成選票,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屏東挖眼】為何精神病患趴趴走?社區強制治療人力、經費不足

精神病患趴趴走,法律與社區精神醫療系統出了什麼問題?5日在ETtoday新聞雲《行動法庭》節目上,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指出,雖然《精神衛生法》有明文「社區強制治療」相關規範,但因為欠缺人力與經費,導致法律未能落實。

影/屏東超商挖眼男若判無罪 司法精神病院強制治療是出路?|行動法庭 第141集 完整版|黃致豪 楊聰財 2021.10.5

只因勸他戴口罩,屏東超商女店員遭男挖眼毆打!為何嚴重精神病患會在社區出沒,持續犯案?台灣的法律和社區精神醫療系統,究竟出了什麼問題?《行動法庭》邀請精神科醫師楊聰財、律師黃致豪,探討為何嚴重精神病患能在社區趴趴走,持續犯案?

王婉諭提案修《精神衛生法》 盼構築社區支持網路

適逢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3日提出《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新增「病人及家庭照顧者社區支持服務」的專章,希望建立社區精神照護的資源與橫向連結,為受精神疾病所苦的患者與家屬,築起社會支持的網絡。

精神病強制就醫侵害人權 醫界、民團齊籲落實「社區同儕支持」

精神病患自傷傷人事件頻傳,立法院今(8)日舉辦「精神衛生法修法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民團代表與政府機關對草案發表看法。不少第一線工作者與民團均提倡落實「同儕支持」,希望修法能將重心擺在社區,減少強制就醫對人權侵害。

弒母無罪》李俊宏/吸毒後殺人責付「衛生局」 衞政單位能處理嗎?

桃園市吸毒男子犯下弒母砍頭案判無罪,若是再度吸食,就還會有風險性,這個意思是就算現在沒有風險,只要他再復用,過去有精神症狀的個案,再度產生精神症狀的機會會更高。

【嘉義殺警案2】回家或「關」在精神病院?精神疾病受刑人漫長的回家路

台鐵嘉義殺警案一審判無罪,法官施以五年監護處分,但未來五年監護宣告會如何執行?五年過後如果病沒好,殺警察的鄭男能否趴趴走?檢察官林達指出,精神病患殺人可能是無差別或癲狂的,如果放出去,似乎比一般兇手殺人更危險,但現在的《刑法》卻規定只能監護五年!

雷皓明/有精神病就該送醫關起來?

不見得什麼病都需要住院,精神疾病也會區分程度,尤其強制住院是對人身自由很大的限制,不能隨便就把人抓進醫院關起來。只有「嚴重病人」,有傷害自己、別人,或有傷人的疑慮,並經過專科醫師診斷有住院治療必要時,才送病人到精神醫療機構住院。

雷皓明/【我們與惡的距離】精神疾患就該被強制送醫?

在《我們與惡的距離》中,某一段提到主角因幻覺、幻聽被認為有精神疾病,被要求與大眾隔離。難道有精神疾病就該被強制送醫或住院嗎?精神疾病患者真正需要的是治療與幫助,隔離只是一種治療與幫助手段,對於精神疾病,你是否也抱持錯誤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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