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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禁止

工程師跳槽後收到「464萬天價索賠書」 傻眼:我月薪才2萬6

一些科技公司在招人時會簽訂「競業限制協議」,避免離職員工加入同類型競爭企業。大陸一名月薪6000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2.6萬元)的電器工程師,跳槽後收到前東家的勞動仲裁申請書,要求賠償109萬元(約新台幣464萬元),令他大跌眼鏡。

護國神山台積電採購部經理 簽約後跳槽遭求償判賠250萬元確定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台積電)前採購部薛姓經理,在2012年間與公司簽下競業禁止條款,結果他2016年間離職,除了領取117萬餘元的特別補償金外,更直接跳到大陸半導體、晶圓代工公司,台積電求償,一二審均判決薛男須賠償台積電250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8日駁回上訴確定。

豪門兄弟鬩牆!大直美麗華影城停業 8422萬鉅額求償判決出爐

美麗華集團旗下台北大直美麗華影城2018年因家族糾紛,被迫停業一個月重整,事後由二代長子黃世昌掌控的美麗華娛樂公司,告老么黃世杰的美麗新娛樂公司於經營大直影城期間,違反競業禁止規定在400公尺範圍內另設大直皇家影城競爭,並大量挖角大直影城員工,以致美麗華須負擔票款與系統重置等損失,求償8422萬餘元,台北地院判美麗新須賠償1631萬餘元,可上訴。

影/年後轉職潮來臨!帶槍投靠新東家 當心侵犯營業秘密|行動法庭 精華|王偉霖 林志潔 劉怡君

春節連假結束,許多上班族趁勢轉職、跳槽,雇主也為了維持市場競爭力,與員工約法三章在離職後,一定時間內不可從事同業工作,究竟什麼是合法有效的約定?《行動法庭》整理過去精華,帶大家一同來了解如何合法跳槽到新公司?雇主如何確保公司技術不外洩?公司營業秘密恐侵害國家安全?

台積電採購經理跳槽大陸公司! 爽當「副總裁」判賠250萬元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台積電)前採購部薛姓經理,在2012年間與公司簽下競業禁止條款,結果他2016年間離職,除了領取117萬餘元的特別補償金外,更直接跳到大陸半導體、晶圓代工公司,台積電求償,一審判薛男須賠償台積電250萬元,案經上訴,高院二審駁回上訴,仍判薛男須賠償250萬元。可上訴。

【營業秘密3】給員工簽保密協定還不夠!法院:須積極阻止洩密

雇主們注意,你給員工簽的保密協定,在法院眼裡可能會被認定時無效的白紙!昨(10)日在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王偉霖提醒,若雇主在秘密外洩時,沒有積極制止或提起訴訟,法院可能會認定保密協定,不足以構成保密措施,沒有任何效力!

王偉霖/競業禁止條款並非簽了就有效!從湛積被控竊取Gogoro營業秘密談起 

近期,湛積因被控竊取Gogoro的營業秘密而登上新聞,營業秘密的保護頓時成為熱門討論議題之一。技術一向是企業賴以維生的重要命脈,企業無不積極保護技術不外洩,但市場上仍不斷出現同業間竊取技術爭議事件。企業為保護技術,實務上除透過專利權申請外,也可以選擇「營業秘密」加以保護,如最近的聯電美光案、Gogoro與湛積案,均是因營業秘密遭竊而產生爭訟。

正妹直播跳槽賠500萬!超高薪水曝光「1小時抵外送20趟」 186字聲明:我會堅持下去

高人氣的正妹直播主G女,原本和Uplive直播簽1年的「獨家主播」合約,就在她月收飆46萬元的時候,突向公司表示要「休息1個月」,但1個月後她卻出現在17直播平台,UP憤而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G女是因17提供更高薪資,所以惡意違約,判G女要依合約的競業禁止條款,賠償UP直播500萬元。可上訴。

UP正妹直播主月入46萬 「休息1個月」跳槽17…惡意違約賠500萬

擁有高人氣的何姓正妹直播主,原本和Uplive直播簽1年的「獨家主播」合約,就在她收入飆高到月賺46萬元的時候,突向公司表示要「休息1個月」,1個月後她卻出現在17直播平台,UP憤而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何女是因17提供更高薪資,所以惡意違約,判何女要依合約的競業禁止條款,賠償UP直播500萬元。

補教名師控高點「偽造授權簽名」!檢請專家驗筆跡 官司首輪結果出爐

司法特考補習班徐姓講師,指控全台知名的高點補習班涉嫌仿冒他的簽名,偽造課程授權書,但是經檢察官委託刑事局鑑定認為,雖然部分筆畫字跡有點不同,但無法排除可能是偶發性變化,台北地檢署3日依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另外徐控告高點涉嫌侵害著作權部分,還在偵辦中。

演藝經紀契約陷阱多!檢察官教你看契約(三)

不少年輕人對光鮮亮麗的演藝圈都有憧憬,尤其是近年來韓國演藝人員的突出表現,更引人注目。但相對的,韓國演藝圈許多潛規則也陸續被挖出,不平等的經紀契約更是隨處可見。有檢察官主動出面,教你怎麼看懂演藝經紀契約,這次是談演藝經紀契約中「競業禁止」條款的問題。

修銀行法 免罰違規輕微者 強化管理負責人涉及利益衝突

金管會預告修正《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銀行違規情節重大者按每日處罰改為每次,罰款調高5倍到5,000萬元,並新增情節輕微者得予免罰,並要求負責人須遵守競業禁止的基本盡職條件及限制投資、限期裁撤分支機構等處分措施。

高宏銘/KD投靠勇士,為何競業禁止攔不住

2016年在雷霆隊輸給勇士隊之後,杜蘭特(Kevin Durant)以自由球員身份加入勇士隊,拿下2017年NBA總冠軍。職業運動選手轉隊屢見不鮮,但一般上班族或許會受到「競業禁止」的限制,在某些條件下不得任意選擇下一份工作。

競業禁止條款最多2年 勞動部:需每月給員工半薪補償

科技業、航空業或金融業經常會聽到所謂的「競業禁止條款」,要求員工未來離職時,特定時間內不得到同業其他公司任職,為求生存勞工通常都簽下合約。勞動部近日針對此研擬行政指導原則,將規定未來禁止期間最長不得超過2年,而且每個月必須提供半薪為補償,最快10月就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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