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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耀鈞/警械使用條例修法 員警生命受威脅即允開槍

這次的法案修正,其中某些修正細節仍有未臻完美之處,但是整體而言,不論是修法效率或改革重點應對,對於警察士氣的具體支持,確實令人感受到了,值得給予掌聲。

美國警察超敢用槍 狂吼「丟下槍」後連開8槍擊斃他

美國警察用槍毫不猶豫,佛州8月一名員警獲報前往槍擊現場後,得知現場有人持手槍,且槍口對準在場民眾,先是大喊放下槍後,連開8槍把持槍者當場擊斃。

「2狀況」開槍不用寫報告 警政署再挺基層:補助涉訟律師費

警政署24、25日接連發布支持警員用槍,如果警員單純對空鳴槍,未造成傷亡、財損,用槍警員及時報告主管後,將開槍過程詳載工作紀錄簿代替書面職務報告,警政署由副署長林順家進一步說明,不僅開槍問題,只要因公涉及訴訟,都可以公務預算協助聘請律師,未來進入法院審判程序,若每一審級有預算不足的部分,可向警政署申請補助,原則上不會讓警員付錢。

殺2警嫌犯被羈押!「靠北警察」一篇感謝文酸爆:抱歉,承翰學長

台南市22日發生恐怖殺警案,36歲員警凃明誠、27歲員警曹瑞傑傷重不治身亡,嫌犯林信吾落網後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對此,臉書粉專「靠北警察」出現一篇「感謝貼文」,同時向鐵路殺警案當中殉職的員警李承翰致歉,該篇貼文曝光後,立刻引起廣泛討論,也有不少人直言「為何靠北的這麼貼切」。

警用槍爭議頻起 蘇貞昌:非常支持警察依法使用警械

警察用槍爭議頻傳,讓不少基層員警壓力極大,也引起社會關注,國民黨立委林麗蟬26日質詢時質問行政院長蘇貞昌及內政部長徐國勇,是否認同術業有專公、應盡早建立警械鑑定小組,進一步保障員警權益,蘇貞昌強調,「我非常支持警察依法使用槍械」。

警察用槍若挨告 內政部修法:回歸國家賠償機制

內政部24日部務會報通過「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最大變革就是修法明定,人民對警察違反警械使用規定侵害人民權益的賠償「回歸國家賠償機制」,並增訂設置「警械使用調查小組」,調查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的爭議案件,也刪除「定額」賠償及補償被害人的制度,期待能真的填補被害人所受的損害。

張景義擊斃嫌「被討千萬」賠不完!朱學恒寄信88字催淚:我們支持你

台北市萬華分局警備隊警員張景義,5年前在西門町開槍擊斃黎姓竊嫌,被家屬提告業務過失致死,2次處分不起訴,對方一度求償1900萬元,今年第3次被起訴,一審獲判無罪。不僅他的妻母開心要去辦仙還願,「宅神」朱學恒也特地親筆寫信支持,短短幾句話表達「我們是支持您的!」感動2萬網友。

中和槍戰警負傷 警政署支持大膽用槍對襲警零容忍

中和警分局安平所員警14日上執行可疑車輛盤查時,突遭蔣姓歹徒持槍攻擊,造成林姓員警左手負傷,蔣匪也在第一時間被另名鄭姓員警開槍擊傷制伏。警政署長陳國恩在獲知此事後重申,絕對支持同仁依法大膽使用警械,面對挑戰警方執法公權力的惡徒,警察不會有任何的懼怕或退讓。

修訂新規!持致命武器攻擊、危害性命 未來警能逕行開槍

海山分局的員警張家逢執勤遭砍傷、桃園市警員葉驥因追通緝犯使用警槍遭判刑,警政署研擬修訂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規範,已於4日頒行,署長陳國恩今天也在臉書談到此事,未來即將使用修訂的槍械規範,如果對方持有致命性武器拒捕脫逃、或是意圖奪取配槍或其他會造成傷亡的裝備時,就可以逕行開槍。

槍要不要開? 警法學三界擬定用槍規範

新北市員警張家逢在取締違規時遭砍傷,桃園市葉姓員警追通緝犯,卻因使用警槍致死遭到判刑。到底基層員警該如何用槍?何時用槍?誰需要用槍?警政署、刑事局近日邀集法界、學界、基層代表等,一同研議訂定「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規範」,強化員警在現行條例的法律架構下,正確用槍同時也保護自身。

打官司賣祖產賠錢、嫌逃逸? 警1秒決定卻成「配槍弱勢」

桃園女童遭拒捕女毒蟲撞死、新北市警局偵查隊小隊長涂彬杰在內湖區公所前,朝歹徒轎車輪胎連開3槍,對方仍脫逃,這些事件讓人再度討論警察用槍的正當性,因為楊梅警分局警員葉驥開槍追嫌犯,卻判6個月,不開槍嫌犯跑了被怪罪,開槍傷人賠不完,成了配槍的弱勢,寧願消極開槍,苦的卻還是無辜的老百姓。

陳國恩力挺警正確用槍 警政署將設委員會及專款助訴訟

楊梅分局員警葉驥查捕通緝犯遭反抗,葉員開槍間接造成羅嫌死亡,最後遭判刑定讞,消息傳出警界譁然,民眾也一面倒支持員警,警政署長陳國恩30日更在臉書「NPA署長室」PO文,力挺同仁正確、大膽用槍,未來將成立「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及號召警友募資2千萬成立專款戶,提供同仁更好的訟訴資源。

擊斃嫌犯警遭判刑 朱立倫批沒同理心:支持警察正確用槍

針對日前桃園員警開槍阻止嫌犯逃逸,卻導致嫌犯腿部中槍失血過多身亡,引來外界攻擊執法過當、員警遭判刑一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朱立倫30日在臉書表示,「支持每位打擊犯罪的警察同仁,也支持他們大膽、正確的使用槍械」,強調這樣才能讓警察在面對犯罪時毫無懸念,「這樣的警察,才能保護我們。」

張坤明「舉槍狀態」被擊斃 檢方:航警用槍未過當

台中清泉崗機場19日發生槍擊案,45歲嫌犯張坤明遭警方擊斃,家屬質疑警方用槍時機,但檢方勘驗後發現,張坤明的致命一槍從左胸貫穿肝臟,再從右側穿出,並未傷到手臂,證明當時他是舉槍射擊的狀態,因此航警用槍並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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