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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惑他人犯罪

攻佔行政院案撤銷 最高法院肯認「抵抗權」與「公民不服從」

太陽花學運的抗議民眾在當年3月23日突襲行政院,遭警方強制驅離爆發濺血事件,一審法院以「抵抗權」與「公民不服從」等理由,判決大部分被告無罪,但二審不採,逆轉改判有罪。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8日撤銷有罪部分,發回更審,主要的理由,就是最高法院肯認「抵抗權」與「公民不服從」可以阻卻違法。

太陽花攻佔行政院二審有罪獲翻轉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太陽花學運期間,抗議民眾在7年前的3月23日晚間突襲行政院,之後警方強制驅離民眾,爆發濺血事件,有11名被告因此一審遭判有罪。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二審將原本的無罪的魏揚等6名被告,改判刑2到4月,讓有罪的被告達17人,無罪改為4人。魏揚等7人上訴,最高法院18日宣判,撤銷7人有罪部分,發回更審。

太陽花323突襲行政院案逆轉有罪 當事人聲請釋憲

太陽花學運的抗議民眾在當年3月23日突襲行政院,遭警方強制驅離爆發濺血事件,有多人遭追訴,高院二審將學運領袖魏揚等17人判決有罪。魏揚等人不滿,除了提出上訴以外,更在12日遞狀要求法院停止審理,並將本案涉及的刑法153條,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

影/攻佔行政院有罪 高院:因以言詞文字呼籲大家佔領行政院

太陽花學運的抗議民眾突襲行政院,之後遭警方強制驅離,爆發濺血事件。群眾中有多人遭追訴,一審法院將11人判刑,但高院二審更增加改判包含學運領袖魏揚等6人有罪。高院指出,魏揚等人「以言詞、文字,呼籲不特定多數人來佔領行政院,主觀上有犯罪故意,客觀上有犯罪行為。」所以改判。

影/學運改判有罪 魏揚:法院稱你們都是暴民、沒有思考能力

太陽花學運期間,抗議民眾進行3月23日突襲行政院,之後遭警方強制驅離,爆發濺血事件。群眾中有多人遭追訴,一審法院將11人判刑,但高院二審更增加改判包含學運領袖魏揚等6人有罪。魏揚聽完判決後表示,這代表檢察官跟法官把當天成千上萬的台灣人,看成沒有思考能力的暴民,非常糟糕。

群眾非喪屍!太陽花開庭:「煽惑他人犯罪」阻言論自由

太陽花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魏揚等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名,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無罪,檢方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7日再度開庭,律師尤伯祥認為群眾不是「喪屍」,不是聽幾個領袖操弄,不構成煽惑犯罪。魏揚也指出「煽惑他人犯罪」罪名,根本是用來箝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全案擇日再開庭。

太陽花符合「公民不服從」要件 北院:抗爭有理

太陽花學運一共22人被告妨礙公務、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名,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針對「公民不服從」部分作出解釋,分為7項要件。而該解釋影響刑法第306條「無故」之構成要素。

太陽花學運22人通通無罪 台北地院判決理由全文

318太陽花學運屆滿3週年,包括現任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一共22人,被控5項罪名「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聚眾妨害公務」、「違反集會遊行法」、「侮辱公署」通通無罪。台北地方法院分三大部分說明無罪判決理由,煽惑群眾佔領立院部分;立法院中山南路正門前衝突;對議場執行驅離勤務員妨害公務部分,整理如下。

散布末日謠言引人畏懼 最重可囚2年

你相信明天就是世界末日嗎?據調查發現,全球有10%的人相信世界極將毀滅。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各種末日謠言甚囂塵上。但民眾要小心,若隨意散布世界末日謠言,公然以危言聳聽的言論,讓人信以為真而產生畏懼,恐觸犯刑法「恐嚇公眾罪」,最重都可判處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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