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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

「一切照法律走」惡雇主擺爛 議員找法扶會助截肢女孩假扣押

苗栗縣1名28歲王姓女員工,日前因工安意外導致右腿遭截肢,事後傳出老闆只發10萬元撫慰金,引起網友公憤,掀起一連串風波;苗栗縣議員曾玟學指出,雇主認為協商破裂,所以決定「一切照法律走」,對王女也不聞不問,他只好一切自己來,除了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後續法律程序,也為王女申請警方巡邏,保護人身安全。

李家豪/誰可申請法律扶助?法扶制度無資力者認定標準

法扶制度適用對象是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的人,也就是無資力者。所謂無資力的標準,每年會隨著各縣市公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標準異動,法扶會的網站有提供每年最新的無資力表,大家可以上網參考。

李家豪/法律扶助制度並非全免錢

法律扶助制度之由來,目的是為了幫助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的人民,但法律扶助制度在某些情況下,仍然有可能需要負擔相關費用。相關費用基本上可分為3種,分別是回饋金、撤銷金及已代墊分擔金。

李家豪/法律扶助幫無資力者免費打官司

人民如果有法律諮詢或打官司的需求,但是又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由國家透過制度給予人民這類法律上需求的協助,讓有需要的民眾在遇到法律問題、法律糾紛時,透過法律扶助,讓專業律師提供妥善的法律服務。

朱芳君/全國律師聯合會選戰中的法律扶助

第一屆全國律師聯合會(下稱全律會)的選舉中,法律扶助工作成為主要參選團隊的焦點之一,有候選同道於接受媒體採訪時,提出對於法扶工作的觀察。筆者於法律扶助基金會(下稱法扶會)任職逾十載,特此釐清及說明。

打官司要付多少裁判費?沒錢怎麼辦? 小林村國賠勝訴 被追討800萬裁判費|行動法庭 第33集

2009年莫拉克颱風,造成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的滅村,當時有381人死亡、16人失蹤,災後倖存的村民有175人,集體提起了國家賠償訴訟,官司纏訟了八年,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後來判決其中的15位村民勝訴,然而當初提告國賠要支付給法院的裁判費,不管是勝訴或是敗訴都要支付,現在法院來追討裁判費,而村民幾乎是經濟弱勢,繳不出裁判費,一度坐困愁城,不過現在這個問題在高雄市長韓國瑜的協助處理之下,已經獲得解決,小林村的官司引發了各界關注。打官司要付多少的裁判費?還有訴訟救助的問題,行動法庭邀請到司法院民事廳廳長李國增,還有

雷皓明/法律扶助幫了誰?吃霸王餐還能請免費律師?

一位大媽仗著自己精神障礙,符合法律扶助與強制辯護標準,四處吃霸王餐。但即便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也不一定可以請免費律師。法律規定,精神障礙必須嚴重到影響當事人的說話能力、記憶能力,導致不能在審判中對各種證據、證詞或提問進行正確對談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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