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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出境新制評析】「暫時」解除?限制時限太久!

「台灣法治暨政策研究基金會」舉辦的「限制出境新法制度評析探討」研討會,針對已經上路的《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出海專章提出探討。會中學者對於新制中諸多漏洞提出批評,例如審判中延長限制時限太久、對被告程序保障不足等。其中「暫時解除限制出境法制真空」的問題,更是學者一致的結論。

【限制出境新制評析】學者:審判中延長限制時限太久

《刑事訴訟法》已於今年5月間增訂限制出境、出海專章,明定限制的法定要件及其程序。但新法實施後半年,目前在實務上已經開始出現問題。新法規定審判中限制出境、出海累計不得逾5年;犯本刑10年以上重罪者,累計限制不得逾10年,引發學者大力批評,認為這造成限制時間太長,已經違背集中審理原則,更侵害人權。

【限制出境新制評析】學者:應全面由法官審理決定以利救濟

《刑事訴訟法》已於今年5月間增訂限制出境、出海專章,明定限制的法定要件及其程序。但新法實施後半年,目前在實務上已經開始出現問題。其中有不少學者針對新法的法官保留原則頗有批評,認為應該全面採用法官保留原則,況且就算不能絕對法官保留,也應該要事後由法官審核,以免侵害人權。

《科技偵查法》引擴權爭議 學界:非急迫須經法院核准

法務部9月公布《科技偵查法》草案,授權檢警機關以駭客手法監聽或提取犯罪嫌疑人相關資訊,立刻引來「侵害隱私」、「誰來監督」等爭議,新時代法律學社今發表聲明贊同立法,但應納入管制,以免濫用,呼籲法務部從善如流,修改條文,在非急迫狀況下,應由法官核准才可使用科技偵查手段,以能保障人權。

檢警M化車找到失聯少女 籲盡速立法授權管制科技偵查

新時代法律學社7日針對引發爭議的《科技偵查法》舉行「科技偵查與人權保障」研討會,會中清大科法所教授連孟琦報告指出,德國法官可允許警察製造假的兒童色情圖片,取得散布者信任,以利調查散布者罪責,多名與會者也表示,上個月M化車在新竹找到高雄失聯少女,獲社會讚賞,但要立相關授權法規就遭反對,這是很矛盾的。

吳景欽/有修就好?限制出境法制化仍嫌不足

立法院終在5月底於《刑事訴訟法》增加「限制出境、出海」一章,但如此的法制化卻仍嫌不足,例如限制出境因涉及自由權的限制僅能由法官為之。再者,新增法條將逕行限制出境列在此章第一條下,讓人有「逕行限制出境是最優先而非最後手段」之感。

劉昌坪/《通保法》擬寬修 偵查便利就好,秘密通訊自由無所謂?

《通保法》擬放寬檢調監聽、調閱通聯紀錄權力,只為便於偵查。雖然通信紀錄和通信使用者資料並非通話內容本身,但只要將結合且廣泛蒐集,再加上是在人民完全無法行使防禦權下秘密進行,對於人民秘密通訊自由或隱私權之侵害,不能說是「輕微」。

湯文章/【限制出境法制化】該被限制的限制出境

檢察官不須經過訊問即可對人民限制出境,拘束其遷徒自由,檢察官只要以函文通知並傳真移民署及海巡署,有時甚至連裁定都未補送,沒有裁定,被告對於限制出境之處分根本無從救濟,對人權造成極大戕害。

李永然/為司法院決議限制出境應採法官保留原則喝采

司法院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日前決議,未來刑事訴訟程序中的限制出境處分,原則上必須經由法官審查,必要時才可由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處理。期盼今年度可通過修法並公布施行,落實《憲法》對於人民遷徙自由的保障。

李永然/司法機關不要再食古不化 請將限制出境法制化

基於法治國原則,並落實憲法對於人民遷徙自由的保障,期盼立法院儘速在《刑事訴訟法》中增修關於限制出境的相關規定,制定合憲的限制出境處分的法律要件,避免人民的基本權利因為檢察機關或法院的違憲作為,而長期受到侵害。

胡博硯/限制出境不能無法無天

限制出境的出現已無可考。對於人民的處罰或者權利的限制,更應該要在法律條文中明確規定,否則人民將無法適從,司法院大法官在636號、680號解釋等多號解釋已經都提過。現今法條當中沒有限制出境的規定,就必須要由立法者立法來解決。

限制出境修法 學界批行政機關藉此綁架人民

立法院7日舉辦限制出境修法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與會的前台大法學院教授陳志龍,批評限制出境是行政機關「綁架」人民的手段,建議主導修法的司法院高層,觀念要改變。東吳大學法學系教授胡博硯也說,應該要修法,不應該以避免增加案量等技術性問題,影響人民權益。

限制出境修法 律師界:定上限及定期審查,以免法院冷血

針對限制出境相關修法問題,立法院7日舉辦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與會的多名律師一致表示,限制出境沒有法律依據,又嚴重侵害人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有違憲之虞,一定要修法。更有認為,應該要由法官定期審查,並定出限制的上限,以免法院「冷血」不顧人權。

限制出境修法 司法院:不違憲,但應法官審查

針對限制出境相關修法問題,立法院7日舉辦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其中司法院表示,限制出境雖無法律明文,但透過最高法院刑事庭決議的解釋,限制出境沒有違憲之虞,不須另外修法。但司法院也認為,限制出境應該有期限,並讓法官能夠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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