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宜蘭大學一名蕭姓男大生單戀同班的劉姓女同學,因為不滿對方刻意疏遠,又聽信傳聞劉女說他壞話,竟由愛生恨,半夜持刀尾隨對方進入校園後,從後方熊抱企圖割喉殺人,犯後還告訴學校教官:「是為了證明自己有殺人的能力」,被台灣高等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6個月。
2015-01-28 10:09宜蘭大學一名蕭姓男大生因為單戀同班女同學不成,由愛生恨,竟然手拿水果刀尾隨回宿舍的女同學,朝對方頭、頸部連刺6刀,幸好女同學掙扎猛咬他的手指才逃脫躲過死劫,沒想到男大生犯案後對教官表示,這麼做是要「證明有殺人能力」,校方擔心再有人受害,將男大生退學,檢方也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2014-06-05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