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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智傑

整合泛藍是場騙局?為阿銘試擬回應國民黨徵召

國民黨若是以黨內支持度,作為徵召依據,從這個理由可以看出國民黨不是很想整合中間選民與在野勢力,整合泛藍似乎只是一場騙局,而郭台銘為了大局,也只能吞忍。

TikTok禁用?營業秘密新挑戰

除了美國,印度已全面禁用中國59種APP應用程式,包括TikTok、微信和UC瀏覽器等。

楊智傑/擔心國安禁用抖音 不如盡快修個資法

行政院認為抖音有資安、國安疑慮,在選後宣布公部門禁用抖音,並正研究如何禁止全民都使用抖音。但是,到底使用抖音有什麼資安、國安疑慮?

克羅埃西亞判禁止確診者投票違憲 可提告中選會不作為

中選會宣稱,由於法律規定人民只能在戶籍地投票所投票,所以沒辦法允許其他方式投票。事實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此一「除另有規定」,就是允許立法院另訂法律,或中選會根據本條文之授權,另外訂定法規命令,規定例外情況的其他投票方式。

參考歐盟法案 讓線上廣告市場交易更透明

要解決Google在線上廣告科技供應鏈上下游的自我偏袒行為,還是要等待歐盟和美國案件的最終處理成果。並期待這這些案件的處理結果,能讓線上廣告市場更公平、開放與透明。

楊智傑/從《非常律師禹英禑》看韓台個資保護差距

近期熱播韓劇《非常律師禹英禑》最後兩集,設計的法律案例是南韓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從高達3,000億韓元的罰鍰,到可能高達3兆元的集體求償,讓我們上了一堂南韓的個資法律課。除了看到南韓對個人資料保護的重視,也不得不汗顏台灣個資保護法制的落後。

楊智傑/論文抄襲 林智堅未配合調查就不應喊冤

台大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曾三次邀請林生與陳師到場陳述意見,但林與陳均不願前往,僅提供書面說明。等到台大公布審查結論與說明審查經過後,林卻不服並質疑:一、蘇院長作為召集人不迴避;二、林願意另外約時間到委員會前說明,不應剝奪他的當場陳述權;三、委員會不採信其說詞與證據。

回歸歐盟草案精神 NCC別花25億成立專責機構限制言論

NCC提出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雖然幾個主要制度參考了《歐盟數位服務法草案》,但是又獨創了許多各國都沒有的制度,引發各界質疑批評。除了資訊限制令、緊急資訊限制令、命令加註警語外,最特別的,就是在NCC之外,另外設了15個「各位法規主管機關」,還要再花25億成立一個「專責機構」。

楊智傑/NCC新草案參考歐盟平衡設計 卻放任政府權力坐大

NCC新草案大幅參考歐盟草案,在違法內容與言論自由的權衡下,盡量做到不偏不倚,值得肯定。可是,為何NCC新草案一推出,立刻有人再次批評,草案仍然是打壓網路言論自由?難道,網路言論自由絕對不能限制?其實不是,是因為NCC新草案刻意放進了歐盟草案沒有的爭議條文。

楊智傑/美國最高法院否決墮胎權 大法官推翻判決先例

日前,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3票,推翻了1973年Roe案所承認的墮胎權。此次判決的6比3票,正好就是美國最高法院目前保守派與自由派大法官的組成比例。台灣15位大法官,僅剩4位由馬英九提名,其他11位由蔡英文提名,故11位大法官也形成穩定多數。台灣政黨間,就一般人權議題,無明顯對立,但就政治衍生的人權問題,有明顯的對立。

超馬好手以刑逼民合法! 修法限縮著作權刑責避免爭議

長跑好手林義傑被台北地檢署認為涉嫌「非法包攬訴訟」,引發大眾關心。其所採「以刑逼民」方式,雖不可取,但卻可能是法律允許的合法行為。我國著作權法的刑事責任,比起WTO下的TRIPS或CPTPP的要求,打擊範圍都太廣。若真心想避免人民從事以刑逼民的模式,政府應負起責任,修法限縮著作權的刑事責任。

楊智傑/監視器錄影客人律師遭押 凸顯個資法立法不當

台東地檢署檢察官以張靜律師開設的美容美髮店,裝有店內監視機,因為該店長與客人的糾紛,向保全公司調閱監視器畫面做為證據,而認為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竊聽竊錄),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對張靜律師事務所進行搜索扣押,甚至聲押張靜律師。

楊智傑/恣意爆料公審頻發 民眾缺乏的個資法觀念

近來一則中一中學生與老師上課衝突的新聞,學生說:「老師我有錄影的權利。」但在法律上,學生真的可以未經同意,上課錄影嗎?其實比起抽象的人格權、肖像權,有一個《個人資料保護法》,更明確界定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學生未經老師和其他同學同意,錄影上課活動,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網軍帶風向》楊智傑/立法阻止網軍傷人(下):仿照反滲透法處罰

許多人要求政府徹查網軍。但問題在於,徹查網軍之後,網軍有何法律責任?網軍的貼文,可能包括所述內容造假構成誹謗;另外帶風向批評特定對象,可能構成公然侮辱。就誹謗罪的刑事部分,明明內容明顯有不份捏造情節,但大多檢察官會說雖70%情節為假,但30%情節為真,既然仍有真的部分,不構成誹謗。

網軍帶風向》楊智傑/立法阻止網軍傷人(中):專責機關命令取下

網軍以匿名方式,在PTT論壇貼文爆假料,並以其他大量匿名帳號留言,衝高貼文人氣,帶領討論風向。這個行為確實很不足取,話題正熱時,吾人應該思考如何立法管制網軍問題,有效解決網路霸凌、誹謗、惡意攻擊等問題。除了要求平台自律,建立某種內容調處機制與申訴機制,此外可有更強勢的作法。

網軍帶風向》楊智傑/立法阻止網軍傷人(上):課予平台通知處理義務

網軍以匿名方式,在PPT論壇貼文爆假料,並以其他大量匿名帳號留言,衝高貼文人氣,帶領討論風向。這個行為確實很不足取,話題正熱時,吾人應該思考如何立法管制網軍問題,有效解決網路霸凌、誹謗、惡意攻擊、交友報復問題。

楊智傑/政府迅速撲殺走私貓 稱染病並不科學

農委會防檢局將154隻走私貓全數安樂死,農委會發了新聞稿,說明撲殺的法源依據和對走私貓可能有狂犬病的疑慮,但法源依據不明、走私貓也未檢疫就直接撲殺,絕非科學。

法學教授遭OL指控網愛「把你關起來當性奴」 提告再議遭駁確定

某公司主管林姓女子,指控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追求她,還曾說「把妳關起來當性奴」。林女指稱2人交往後楊男不斷索討金錢花用,甚至要求150萬元買車,林女寄電子郵件向校方投訴。楊男不滿名譽受辱提出告訴,北檢調查後將林女不起訴,楊男向高檢署提起再議,但高檢署駁回再議。

楊智傑/大樓住戶全部集中隔離 不管法治與比例原則?

台灣目前防疫措施中,已經夠超前部署;如果還要隨意採集中隔離,可能就要比集權國家更超前了。相信大家都明白,台灣目前防疫不夠超前的地方,不是在居家隔離。

楊智傑/打疫苗猝死 無法確定因果關係應給補償

除非能說疫苗接種確定不會造成其他具體死亡原因的提前到來,否則,不能因為尚未有醫學研究報告,就貿然歸類為「無關」,而應歸為「無法確定」。被認定為「無法確定」,就可以獲得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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