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實施「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為避免當事人進行主義缺點,即當事人訴訟技巧優劣影響審理結果,乃設下二道安全鎖。如被告為法律素人無法有效為自己辯護,第一道即「促進當事人實質地位平等」,修法採行義辯律師、法扶律師及公設辯護人等多軌制度,期能充分發揮辯護功能。
2021-11-19 15:42目前各級法院採合議庭,法官各自陳述意見,再形成多數意見作為裁判結果。可惜實務上往往由資深法官主導,易引發弊端。建議盡速修法建立包括事實審的各級法院,在宣判後公開裁判不同意見書的制度,讓陽光及早照進司法評議的陰暗角落。
2019-01-10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