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2018年9月19日晚間8時許騎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一段與忠孝路口,被王姓男子駕駛的車輛硬切車道,導致摔車受傷,2萬元的西裝、皮鞋以及手錶也因此磨損,氣得提告求償11萬860元,最後獲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判賠3萬7535元,全案仍可上訴。
2020-07-14 12:37涵涵(化名)2018年9月10日晚間與同事小湘(化名)進行交接工作,兩人因為換鈔的事情起爭執,對方竟然在LINE群組裡反問,「所以需要的是百元鈔不是零錢,請問中文看得懂嗎」、「妳現在是想怎樣,是妳腦袋有洞還是我有洞」,讓她覺得受到侮辱,憤而提告求償10萬元,不過,最後卻被法官裁定駁回。
2020-01-14 12:34罹患憂鬱症的女子小梅(化名)是中低收入戶,平時受到開設中藥房的周姓房東一家照顧,2017年11月初老闆的妻子出國旅遊,對方以要不要一起去吃午飯提出邀約,卻在開車行經雪山隧道時不斷撫摸她的手及大腿內側,還一邊說「想妳」、「愛妳」、「要載妳去泡溫泉」等話,出聲制止、反抗都沒有效,事後才決定提告性騷擾。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審酌後,判周男須賠償小梅7萬9960元。
2019-08-14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