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教育處工程採購弊案,歷經2個月調查,花蓮地檢署7日將花蓮縣教育處長李裕仁、縣體育會理事長汪錦德等人,以涉犯刑法洩漏國家以外秘密罪嫌,與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嫌提起公訴。花蓮地院並裁定李裕仁、汪錦德等人繼續羈押不得交保。
2020-08-10 13:53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長李裕仁10日上午被檢調約談,花蓮地檢署表示,接獲檢舉已蒐證一段時間,不方便透露是什麼案件。但是,經過近2天的約談後,11日下午花蓮地院經過6個多小時羈押庭審理,在晚間10點花蓮地檢署對外宣布,花蓮縣府教育處長李裕仁及花蓮縣體育會理事長汪錦德,經花蓮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2020-06-12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