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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贏Google!前職棒老闆施建新欲甩假球 搜尋結果需部分移除

捲入中華職棒2008年假球案件的前米迪亞暴龍隊球團老闆施建新(現已改名施允澤),獲判無罪確定後,卻因網路搜尋結果讓他的姓名經常被連結,他起訴要求Google移除搜尋結果,一二審均敗訴。案經廢棄發回,更一審改判Google敗訴,需移除搜尋施建新的部分網頁。

搜尋難甩「假球」 職棒老闆施建新求Google移除再敗訴

捲入中華職棒2008年假球案件的前米迪亞暴龍隊球團老闆施建新(現已改名施允澤),獲判無罪確定後,卻因網路搜尋結果讓他的姓名與「假球」連結,因此起訴主張「網路遺忘權」要求Google移除搜尋結果,一審敗訴。他上訴二審後,高院仍判處他敗訴,本案仍可上訴。

蘇位榮/我有被遺忘的權利嗎?能不能,忘了我是誰?

網路科技的時代,只要輸入關鍵字,你的過往一切,都可以查得清清楚楚。我能夠拒絕被查詢過往資料嗎?網路登載的資訊,我能主張移除嗎?歐美熱議「被遺忘權」,台灣的法律卻付諸闕如。

給說法/不想被喚起的過去 能要求從網搜紀錄移除?

當你發現在搜尋引擎打上自己的名字,跳出的是不堪回首的過去,你可以要求這些紀錄被刪除嗎?被遺忘權是希望被他人忘記,也就是個人有權要求移除與自己有關負面訊息的搜尋結果,為保護個人資料的一種權利。我國目前並無明定被遺忘權的法條。

Google自己名字出現「假球」兩字 球團老闆提告敗訴

中華職棒米迪亞暴龍隊假球案,當時的球團老闆施建新最後獲得法院判決無罪。時隔多年,施建新不滿在Google打上自己的名字,卻出現「施建新假球」這樣的關鍵字串,對Google提告,要求移除,但遭更一審法官駁回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要求被Google「遺忘」 前米迪亞暴龍老闆施建新敗訴

喧騰一時的中華職棒米迪亞暴龍隊假球案,前球團老闆施建新遭檢察官起訴,後來獲判無罪,但搜尋引擎Google還是可以搜尋到涉及假球案的相關連結,因此他引用歐洲法院「被遺忘權」概念,訴請Google台灣分公司移除關鍵字搜尋結果,台北地院審理後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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