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二審法官文家倩回應民間團體,解釋為何台灣不能陪審、參審併行。若採用陪審、參審併行制,在台灣司法體制下會有怎樣的訴訟風貌?賦予被告自行選擇陪審制或參審制的「程序選擇權」,是否能達到個案實體正義及保障被告防禦權的目的?
2020-07-23 07:00高等法院美女法官文家倩,上週在捷運站被騷擾,由於她4度遭性騷,讓她非常不滿,決定站出來,不再姑息摸臀色狼,當場攔下色狼並報警。事後文家倩在臉書分享心情,她說自已並非一定要對方負刑事責任,而是要他捐款給婦女團體,她也呼籲被害人要有勇於站出來的勇氣。
2020-03-27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