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上市電子大廠生產線擔任領班的林姓女子,與江姓前夫、車姓丈夫聯手偷走工廠內的金線材料,光是2014年至2017年間就銷贓得手770萬7119元。後來因為車男不滿江男仍持續對林女施暴,一氣之下找槍手埋伏狙殺,沒想到江男大難不死,還把過去3人的犯行通通抖出來,最後全部都被苗栗地檢署檢察官依法起訴。
2020-11-05 07:25張姓男子去年1月2日接到綽號「阿志」的朋友打來的LINE電話,兩人相約在新北市某超商前見面,期間他收下對方開來的車輛,並留著自行使用,沒想到反而成為「替罪羊」,被嘉義地院法官依收受贓物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2020-09-02 12:44林姓男子2018年12月13日下午2時許與簡姓同伴入屋行竊,一共偷走11萬元現金、LV包包、施華洛世奇項鍊、鑽戒、金飾等貴重物品,之後還把一面施華洛世奇鏡子送給楊姓女友,結果卻害女友吃上收受贓物罪,雙雙被判刑。
2020-08-10 10:16